名家专栏

买复原能力强的股票/冷眼

第二件:“遇事该断则断,不要婆婆妈妈,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或妇人之仁,因为小毛病不尽早解决,久了会成为毒瘤。”

很多散户买股,其实是投资于自己外行的企业,选择错误,在所难免,发现自己判断错误,买错股票,是很平常的事,在这种情形下,一定要当机立断,尽快脱手,以免泥足深陷而无法自拔。

永远不要忘记“机会成本”。你的资金有限(所有散户都如此)。投资于不能赚钱的A股,就失去了购买可以赚钱(或是可以赚得更多)的B股,这就是机会成本。

所以,买错股票,切勿存有侥幸心理而不肯壮士断臂。

广东话说“卖仔莫摸头,摸头眼泪流”,不要为自己的错误而过于自责,因为每一个人都会犯错,这是投资生涯必须接受的“常态”。永远不要为倾覆的牛奶而哭泣,“向前看”是每一个想成功的投资者应有的心态。

第三件:“做你擅长的事”。

你要知道自己的能耐(circle of competence),不要去做你不擅长的投资,那是自讨苦吃。最好专注于你用功最多,最了解的股票;长期追踪,这是减少错误的最有效方法。

站巨人肩减错误

第四件:“Ride on the Giant's Shoulders(站在巨人肩膀上办事)”。这是减少错误的另一个好办法。

许多散户专注于寻找新奇和复杂的企业,企图以此取得超常的回报,但新奇和复杂企业的成功率很低,多数只是昙花一现,或是“虎头蛇尾”,惟有有特殊知识的人才能准确预测,大部分散户只是在猜测而已,失误率特高,散户要特别小心,以免中招。

但在另一方面,时代不断进步,新的发明,新的趋势不断冒现,提供了许多赚取厚利的机会,散户也不应太过守旧,不肯接受新概念,而成为落伍的投资者。

究竟要在这两者之间,要如何作出决定是否值得投资,需要商业的智慧,惟有长期做功课的人,才能作出较明智的选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真的是一句经验之谈。

第五件:“用心观察,疫情后其实留下很多商机”。

“商机”就是投资的良机。

大马股市约有900家上市公司,其中许多是优秀企业,值得投资,在股市正常时期,这类优质股股价高居不下,无论从本益比或周息率的角度,都不值得投资(估值过高,难以获利),这一轮瘟疫,使一些优质股盈利暴跌,甚至蒙受亏蚀,股价大跌是很正常的。

疫后股价必回升

对长期投资者来说,危机就是良机,股价暴跌提供了廉价入股这类公司的好机会。投资者应根据“终极方案”和反向策略买进,长期持有(最好超过两年),等疫情过后,业务恢复疫前的水平时,盈利必然回到疫前情况,股价必然跟着回升,可获厚利。

但投资者一定要确保有关公司不但有能力复原,而且可能赚得更多,因为这些历史悠久的公司,乘机削减成本,赚率将更高。有些公司受打击后很难复原,或复原时间太长,未必能回到疫前的水平,最好不要买这类股票。

在应用“终极方案”(GDP+PRC=W)选股时,最好用疫前的盈利作为计算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的标准,不要用受疫情打击后的业绩,因为此类瘟疫,毕竟是百年才一次(上一次是1918年的西班牙流感),不是正常的环境。

在计算年均复合增长率时,记住如果是5年的业绩,就以“4”为终结年数,不是“5”,我在《决战股市终极方案》一书中以“5”为终结年数是错误的,我在此为此错误道歉,不过,无论如何,这个错误不影响“终极方案”的应用价值,散户可放心应用“终极方案”选股。

世界上没有可以应用于所有情况的投资方案,大家无论采用哪一种,都要灵活应用,不可固执。

从瘟疫的新宗数不断下降,以及疫苗的注射在积极进行,疫情的结束已在望,现在进场买一些受打击最大,而又有复原能力的好股还不迟。

记住,受打击越大的,回弹也肯定也越大,但只限于有复原能力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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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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