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散播新冠肺炎谣言
男子遭罚款5000元

山打根法庭大廈

(山打根12日讯)一名退休火车司机因为散播新冠肺炎谣言,被推事判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10个月代替。

被告亚力尤丁亚米(67岁)被控在1月23日晚上9时34分,在亚庇森波浪花园一个住宅单位,透过手机通讯软件(WhatsApp)散播假讯息,指山打根监狱有囚犯因患上新冠肺炎,吐血后倒地身亡。



控方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505(b)条文(发布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要求轻判,并承诺自己不会重蹈覆辙。州副检察司富兰克林刚淦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令沙巴,尤其是山打根社会不安宁,应严惩被告。推事苏海拉聆听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交了5000令吉罚款后,被告在儿女掩护下,趁着媒体稍不留意时上了一辆红色第二国产车后,快速驾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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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骚扰案嫌犯 前女警曹遭判罚8000令吉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女曹长收贿6000令吉以包庇一名骚扰案嫌犯,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

39岁的被告玛蒂莎是在2项替代控状中认罪,法官苏珊娜因此做出上述裁决,若无法缴纳罚款,被告可以监禁40天取代。

《大都会日报》报道,根据替代控状,这名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妇女及儿童性犯罪组前助理查案官,被控于2022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及蕉赖9英里的加油站,向一名男子收受6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努鲁阿提卡副检察司表示,贪腐罪已损害警察的名声,并且降低社区对警方的信任。

“被告收受贿赂,不对性犯罪嫌犯采取行动。公共利益因素是法庭在决定对被告的处罚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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