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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管理费查封流动物产/黄伟益

7月17日,在获得槟岛市政厅建筑总监所配合之下,我以Eden Fairway公寓产业经理的身分,首次协助共管机构执行查封令,将拖欠管理费业主单位内的流动物产查封,让业主在即起14天内偿还所拖欠的管理费。

这也是槟州境内首个执行查封令的行动。虽然槟岛市政厅建筑总监从2018年开始,之前曾签发4个查封令,却未曾有人执行查封令。

有者可能是负责执行查封令的管理委员面对压力,有者则可能是管理层接受拖欠管理费者所提出的偿还方案,或者对方愿意悉数偿还所拖欠的管理费,致使未曾有过这类的执法行动。

其实,全国首次执行查封令的行动,乃是2017年5月21日由加影市议会建筑总监所签发,针对雪兰莪州万宜Vista Sri Putri公寓5位业主,总共拖欠近4万令吉管理费所展开之查封流动物产行动。

查封前须发催收通告

由于是槟州境内首次展开之查封行动,槟岛市政厅建筑总监部门主管亦相当重视这个行动,还特别要求安排媒体大事采访,借此行动来提高槟州高楼业主之觉醒意识,以便今后有更多人准时缴付管理费。

上述查封令乃是通过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35(1)或第79(1)条文,授权建筑总监所签发的;即使不是庭令,但其效果跟法庭所发出的Writ of Seizure and Sale(查封与变卖令)是一样的,即允许充公及拍卖对方之流动物产,借以取回对方所拖欠之款额。

要申请查封令之前,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必须针对拖欠管理费者,发出表格11(共管机构所用)或表格20(管理机构所用)之催收通告,并让对方在接获通告之后14天内缴付管理费;若对方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缴付管理费,管理层可以通过表格21向建筑总监申请查封令。

申请者可以是发展商(在未成立共管机构之前)、共管机构、管理机构甚至是附属管理机构(Subsidiary MC),他们必须填具4份表格21并交由宣誓官签名,然后提呈予建筑总监,并缴付每个单位20令吉之申请费用。

可破门而入执行查封

负责申请之单位必须在表格内指定负责执行查封令之人物;若是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他们就必须在表格21内指定其中一位委员作为执行查封令之人选。建筑总监随后将发出表格A(见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3附表)予负责执行查封令之人物,而表格A就是所谓的查封令。

一般上,建筑总监会在查封令列明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让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所指定者,负责执行这个查封令;在执行查封令之前,最好可以跟建筑总监协调,以便当局安排警官到场协助执行查封令的工作。

在执行查封令时,即使当时没有人身在屋内,执行者有权破门而入执行查封行动;即使这个单位租予其他人,但业主却没有缴付管理费,执行者同样可以查封租户之流动物产。所谓的查封方式有两种,即将这些被查封的流动物产标签,然后将之移出屋外,再储存于管理层所安排的特定空间。

另外一种方式,即没有将所有流动物产移出屋外,只是将这些物产标签并留在屋内,但这些被查封的物产在未来14天,或是业主未缴付所拖欠管理费之前,都不可以从有关单位移走,否则就会被视为违反查封令。

业主可入禀要求归还物产

如果租户为了避免本身的流动物产被查封,他们可代业主缴付所拖欠的管理费,然后再从每月租金扣除这些费用。

即使业主本身不住在要被查封之单位内,若管理层知道业主在州内其他地方有其他产业,他们可以向建筑总监申请到其居住之产业展开查封行动。不过,若业主住在其他州属,管理层则无法这样做。

所谓查封流动物产,就是查封业主相关产业内所有可以被移动之物产,而不包括属于非流动物产的屋子本身。

至于业主的汽车能否被查封?这是一个争议问题,乃因有些人的汽车可能还有银行车期未供完,若被查封就可能会引发产权谁属之问题;若汽车同样被查封,车主就不能在未来14天驾驶车子外出,甚至是去工作等。

若业主不满管理层所执行的查封令,他其实可以入禀推事庭寻求管理层归还这些被查封的流动物产,而推事庭有权批准或拒绝这类申请。

过了14天,若业主还是执意不缴付管理费,而对方亦没有入禀法庭挑战这类行动,那么,管理层可以订另一个日期和时间,在公开地点拍卖这些被查封的流动物产。

当天拍卖易腐物

其实,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有特别规定,针对那些容易腐烂或发臭之流动物产,例如蔬菜、海鲜或榴梿,甚至是鸡鸭或其他肉类,管理层可以无须等到14天,而直接在采取行动当天即时拍卖。

管理层只能通过拍卖行动取回所需要的款额,即使只是拍卖一半被查封之流动物产,管理层即取得业主所拖欠的管理费,拍卖行动就必须喊停。

除了取回业主所拖欠的管理费,申请查封令所付之费用,保养禽畜、委任拍卖师、刊登拍卖通告之广告费,还有聘请保安人员、运输、储藏及保险等费用,都可以通过拍卖行动取回,或是要拖欠管理费之业主承担。

此外,管理层还可以针对业主所拖欠之款额,以3%计算或至少300令吉(视何者为高)来征收一笔行政费用,借以补偿管理层在执行查封令期间所牵涉的琐碎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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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法令更着重物管经理/黄伟益

下个月就要到砂拉越古晋举办分层管理一天工作营。这是砂拉越立法议会在2019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并在2022年3月1日生效以来,我们第一次举办这类工作营,就是为了让砂拉越人更深入了解,并让这项法令在执行时恰到好处。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砂拉越州议会所通过的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绝大部分的内容,跟国会所通过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没有太大的分别。不过,砂拉越的法令却对物管经理的角色有更多着墨,同时对物管经理有更多约束及法律的保障。

举例说来,砂拉越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8条文阐明物管经理的权利及职责,而法令第77条文更是阐明物管经理的独立性。这包括任何人或公司若在这个楼盘牵涉其专业或财务利益,则不得受委为这个楼盘的物管经理或管理代理人(Managing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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