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复课是最大群聚/南洋社论

8月31日会不会是一个快乐的国庆日,胥视复苏行动管控指令能否为国人捎来更多佳音。

这是复苏管控令的最后一天。对一些在唱着“等到花儿也谢了”的行业来说,如果这一天还不是寒冬的尽头,关门大吉将是接下来躲不过的悲惨遭遇。

如今,一切看来都往好的方向发展。走在街上,戴口罩的人明显减少了,大多数人似乎已对冠病疫情放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戒心。然而,这究竟是好是坏,答案见仁见智。

民众对于每日新增病例报告的关注度开始减弱,尽管如此,政府依旧苦口婆心劝诫国人防患于未然,一定要遵守卫生当局所规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免病毒再有可乘之机。

冠病疫情依然肆虐,全球确诊病例正迈向1400万例,死亡人数相信不久后将突破60万大关。

邻国新加坡的疫情还没消散,泰国政府也对该国可能面对第二波疫情表示忧心忡忡;这个时候,难道夹在新泰两国中间的大马就可安枕无忧?

随着复苏管控令的实施,绝大多数行业和活动已解除禁令,象征着大马的冠病疫情已进入退场策略阶段,这当然是好事一桩,但谁也没有办法保证,疫情不会卷土重来。

15日,是更多学子重返校园的“大日子”,国防部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以香港的疫情为鉴,促请各造务必严格遵守学校复课的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香港特区政府为了遏制疫情的又一波扩散,被迫宣布再次关闭所有学校,且对多项经济活动重新实施禁令。

日前,大马获得全球开创者(Global Pathfinder)选为全球抗击冠病疫情的20大“最佳实践”国家,这固然可喜可贺,但高兴之余,切莫得意忘形,举国上下决不可轻视疫情的潜在危机。

学生重返校园,等于是国内最大的“群聚活动”重新揭幕,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复课的标准作业程序一点都不容马虎,而这一方面,不光是校方和学生,家长也有同样的责任,必须确保孩子没有生病症状才可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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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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