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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勿怪罪财政部 不曾批准售政府资产

(吉隆坡15日讯)前财政部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重申,自己在担任财长期间,不曾批准出售任何政府资产。

“我要在这里声明,在我担任财长期间,我不曾批准出售任何一切政府资产。

“有关出售是在其他部门发生,而不是在财政部,所以不要怪罪财政部。”

他是今午在辩论元首御词时,发表上述谈话。不过巫统华玲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却挑战他,将决定出售政府资产的部长公布于众。

不过,林冠英并未理会阿都阿兹的追问,反之要求后者去询问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

巫统巴西沙叻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祖丁也追问林冠英,要求林冠英解释是何人批准将IHH医疗保健集团(IHH,5225,主板保健股)股权出售予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有限公司。

林冠英说,出售IHH集团股权的决定并非落在财政部手中,反之是时任的经济事务部定夺。

“(出售)IHH(股权)到三井物产,这不是财政部决定,若要问哪个部长,就请问鹅唛(国会议员阿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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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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