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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假资料索100 万案幕后主脑 反贪会逮一家三口

(布城6 日讯)疑为一宗利用拥有虚假资料的医药报告向社险机构虚索100 万令吉案件的幕后主脑,一家三口今日被大马反贪委员会逮捕,协助调查。 

介于35 至67 岁的该对夫妇及他俩的女儿,今午2 时15 分前往反贪会提供口供时被捕,根据消息,他们疑涉嫌充当代理让一个集团向社险提呈医药报告,为永久残缺及短暂残缺个案索偿。 

消息指有关申请者提呈的报告拥有虚假资料,使他们获得赔偿,获赔后,申请者须付代理一笔钱。 

布城反贪会主任哈丝比拉证实这项逮捕,她说,3 名嫌犯在反贪法令第18 条文下被调查,料在明日带上布城推事庭申请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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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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