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管控令第85天】甲执行复管令 早夜市15日复业

(马六甲10日讯)马六甲首席部长拿督苏来曼说,甲州政府即日开始执行与中央政府一致的复管令,允许本地游、美发、美容、美甲今日开业,允许早夜市与市集15日营业。


他发文告说,这些复业的领域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订下的标准作业程序。至于早夜市和市集,甲州房屋、地方政府与环境委员会亦会在6月11日公布该程序详情。


他也说,餐馆、饮食店和便利店,今日开始可以营业至午夜12时。

 


“非商场内的商业活动、促销可以如常进行,包括大道休息站的摊位,都获准6月10日恢复营业,而国内旅游领域、酒店、参观博物院、动物园和旅游景点等,也是允许的。”

 


他说,休闲包括钓鱼、野餐和在公园运动,获得批准,甲州武吉士灵烈公园、植物园亦开放使用。


“健身房、室内羽球馆、体育馆、桌球中心和其他体育中心,获准6月15日恢复操作,但体育中心管理人必须通过贸工部网页,填写重开通知。”


他重申,仍然禁止营业的是酒吧、夜总会、娱乐中心、按摩院、卡拉OK、主题公园、宗教庆典、宴会,以及涉及人潮的足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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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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