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汤米:反贪会续撒谎
“里扎案非我任内撤案”

(吉隆坡16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说, 在向反贪委员会指出他没有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阿兹获释但不等于无罪一案的真相之后继续撒谎,是绝对令人震惊的。

他说,他于5月14日纠正了反贪会虚假陈述之后,反贪会还是表示支持他们的第一份陈述。



汤米在文告说:“我被迫发表这一声明,是因为我的名字被错误和不公正地拖入了里扎阿兹洗钱案。”

他说,反贪会于2020年5月14日发表的新闻声明,题为‘法院释放(不等于无罪)里扎阿兹,政府将追回1.073亿美元的资产’,最后一段说:‘控方与被告之间通过出庭代理达成的协议,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审议并同意的决定。’

他说:“这是一个谎言。真实情况是,我决定提控里扎,他于2019年7月5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5项洗钱罪。

“我做出的唯一另一个决定是委任哥巴斯里南牵头起诉。此后,我将日常处理工作交给了他和总检察署协助哥巴斯里南的副检察司。”

是否同意释放另回事



他说,在2019年11月18日的信中,代表里扎的律师提交了书面陈述,要求复审针对其客户的刑事指控。

“总检察署每天收到代表被告面对刑事审判和上诉的律师的书面陈述。因此,里扎的律师发送陈述没有什么不对。我个人是否同意他们的释放请求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问题。我没有。那是简单明了的。”

他指出,这封信已转交给哥巴斯里南进行研究并向我提出建议。但是,在2020年2月28日,他辞去了总检察长职务。

“在我辞职之前,我没有收到哥巴斯里南的任何建议。因此,我在辞职之前没有决定里扎的案件。”

他说,在地庭法官阿兹曼于2020年3月12日面前的案件管理中,副检察官申请重新审理此案的新日期,以使总检察署可以就里扎提交的代表做出决定。

据媒体报道,副检察官的要求是让新任命的总检察长有时间审查该代表。显然,此案被推迟到了4月2日。

“在2020年4月2日,媒体上报道了里扎的律师哈里哈兰星说,他仍在等待总检察署对其客户委托书的答复。

“以及,在临时检察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提出的申请下,在2020年5月14日的案件管理中,地庭法官宣判释放里扎,但是不等于无罪,针对其刑事案件。”

他说,根据这些无可争辩的事实,直到4月2日,检察官尚未就里扎的代理权做出任何决定。我辞职已经一个多月了。

“由此可见,必须在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5月14日之间做出接受里扎代理并授予其释放不等于无罪的决定,那时我不再是总检察长。

“在这种情况下,反贪会实际知道,新闻稿的最后一段‘控方与被告之间通过在法庭上的代表达成的协议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审议并同意的决定’显然是假的。

“缺乏可信度的是,如果他们的造假具有任何事实根据,那将意味着我决定在2020年2月28日或之前撤销对里扎的提控,但我的决定仅在2个月后在法院执行,而不是在最早的机会是2020年3月12日。”

他说:“我相信这将纠正记录。真相和事实对我至关重要。”

反应

 

要闻

诉讼持续逾200天 高庭首次安排周六审讯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高庭首次安排在星期六进行审讯。

此案于今早8时30分开庭,由高庭法官拿督柯林聆审此案,被告纳吉则被监狱局官员押送到法庭受审至下午。

此案于 2019 年 8 月开审,由法官柯林(现任上诉庭法官)审理,第49名控方证人,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继续出庭供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传召第50名证人

在上一次审讯期间,控方传召第50名证人,即前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出庭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后,高庭择定了数个周六作为审讯日期,分别是4月27日、5月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及6月15日。

截至目前,诉讼程序已持续了200多天,共有50名证人被传唤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1MDB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及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
 
71 岁的纳吉在1MDB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诺艾达:纳吉相信
沙地政府控制黑石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向高庭供证时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黑石亚洲地产伙伴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是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该公司被指接收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再转入纳吉的个人户头。

陈金隆持有黑石公司

根据控方的开案陈词,黑石公司是由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所持有。

纳吉被控1MDB洗钱案今日续审。

37岁的诺艾达是控方第49名证人,也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关于黑石公司和纳吉个人户头之间的交易时说,纳吉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录取口供时,向反贪会透露此事。

当旺阿兹万询问是否认同反贪会向纳吉录取口供时,纳吉指他相信黑石公司是由已故国王阿都拉领导的沙地阿拉伯政府所拥有时,诺艾达表示,是的,没错。

诺艾达也同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纳吉从未看过任何文件显示陈金隆是黑石公司持有人。

没向陈金隆录口供

她也同意纳吉不曾指示陈金隆于2012年把908万9927令吉30仙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反贪会并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录取任何口供。

此前,报道指刘特佐成立这家离岸的空壳公司,并刻意取名为黑石公司,试图与另一家成熟的地产公司同名,以此鱼目混珠策谋从1MDB刮取亿万令吉的资金。

现年70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法官拿督柯林定案件于下周二续审。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