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心理问题 发出讯号

三十几岁的妇人马拉说,近一星期来,颈部有麻麻的感觉,而更奇怪的是,这个感觉会慢慢爬到脸上来,弄得她有点晕眩,很不舒服。我一听到这个不合情理的症状,一双细眼突然睁得大大的,看来问题不简单呢!

“其实,这个感觉在我怀孕生子之后就有了,只是没那么明显。”



生活奔波劳累

为什么是在生孩子过后呢?我尝试从不同角度像侦探一样套问,但马拉生活作息蛮正常,她是个职业妇女,家里有个9个月大的孩子,每天早上送孩子去保姆家,下班后再接回来,丈夫工作也是朝九晚五,和一般家庭似乎没什么不同。

“你怀孕期间有什么问题吗?”马拉话匣子慢慢打开,说起了当初医生诊断她很难受孕,结果奇迹发生了,6个月后她真的怀孕了。

“过后我生产坐月都蛮顺利的,只是过后,事情就慢慢复杂了……”我嗯了一声,等着她自己开口说出“案情”。

原来马拉每天奔波劳累,家里、保姆家和工作地点相隔几十公里,她要每天早早起身载送孩子,过后赶在车龙中到公司上班,下班后又要急急赶回来接孩子,然后回家煮饭做家务,再哄孩子睡觉,非常疲累。



“先生没帮忙吗?”

“如果我要求,他是会帮忙的。”马拉欲言又止,意思即丈夫不会自动帮忙。

结婚生子后,马拉的生活有天翻地覆的改变。从一位被原生家庭万般宠爱的女儿,变成了别人的太太和妈妈。丈夫总觉得照顾孩子和家务是女人的事,不止要求家里要打扫得一尘不染,还要求她不用洗衣机,而用双手搓洗衣。

心理问题引起

最近,丈夫看着马拉蜡黄疲惫,油头垢面的样子,开始不断嫌弃和冷言冷语。和丈夫感情生变,马拉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万般委屈却说不出口。近来哄了孩子睡觉,她自己却失眠了。驾车时,会感觉身体无缘无故颤抖,还有窒息的感觉。

“其实我在生他的气,几天前我们吵架了,我也感觉自己身体总是不舒服,才来见你的。”

真相大白之后,我看着她说:“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这些症状是心理问题所引起的。你身体和心理不胜负荷,发出了一些讯号要让你知道。”最后马拉愿意先见见心理医生,再尝试劝服丈夫一起进行婚姻辅导。

在此声明,我是脑神经医生,不是精神科(心理)医生。经过这次转弯抹角的“访问”,我更清楚知道,自己比较适合当脑神经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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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欲与非回教男登记结婚 女子申请司法审核被驳

(吉隆坡20日讯)一名32岁女子基于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身分为由,向槟城高等法庭申请强制国民登记局根据民事法登记她与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惟其申请遭槟城高庭驳回,并认为她依然被视为“法律上的回教徒”。

这名女子向槟城高庭申请勒令强制国民登记局登记她与一名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并将国民登记局、槟城国民登记局、内政部和政府列为被告。

不过,槟城高庭法官阿南拒绝其司法审查申请,并强调根据法庭现有证据,认为槟州国民登记局于去年8月10日做出拒绝登记婚姻的决定并非不合理。
阿南上周做出口头决定后,昨日在司法机构网站上,发布长达16页的判决书时,如是指出。

阿南说,他同意女子向法庭提出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申请,惟高庭并非决定女子及其于2017年逝世母亲宗教地位的错误场所,这不在高庭管辖权范围,而属回教法庭的管辖范围。

他说,被告的行为不能说是非法或非理性,他们的决定也不能说是程序不当。根据法律,国民登记局是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不登记婚姻,有关法令只允许国民登记局为非回教徒登记婚姻。

他说,尽管女子声称从未信奉回教,且一生仅信仰兴都教,惟女子在法律上可被视为回教徒,而国民登记局也表示女子根据法律是回教徒,因为其母亲是回教徒。
阿南指出,女子只是试图撤销国民登记局于8月10日所做出的决定,但没有要求发表声明。

因此,阿南认为女子最恰当的追索权是通过发出传票或令状,采取寻求其宗教地位声明的行动。

事实证明女子外祖父母是回教徒,惟原告声称,其已故母亲在1991年出生时并非回教徒,母亲于1990年签署契约中,声称已放弃宗教信仰,并采用兴都教名字。
他说,女子已故母亲执行的改名契约(deed poll)状况和效力,并非在其诉讼程序中获得确定。国民登记局表示无改名契约的记录。女子的出生证明书,其母亲还用回教徒名字。

国民登记局在回复的宣誓书中指出,女子的父亲已证实其妻子的葬礼,是按照回教徒仪式进行。然而,原告在其宣誓书中,声称其父亲撒谎。因此,阿南指出,这些事实表明,女子已故母亲的宗教地位存在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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