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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8天】回教徒冠病死者后事
丹卫生局长厘清程序

(哥打峇鲁25日讯)吉兰丹卫生局局长拿督再尼胡先医生,针对2019冠状病毒病死者的身后事标准作业程序(SOP),引起死者家属混淆,深表歉意。

他说,马来西亚回教事务全国回教裁决理事会议决,冠病死者(回教徒)的身后事标准作业程序,须遵照该理事会第107次会议的裁决。



他在文告中指出,裁决说明,伊波拉(Ebola)疫情的疑例或确诊死者,必须根据回教徒遗体处理法,在这次的冠病疫情,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也恩准采用相同的处理法。

他是针对面簿日前流传一则网文,声称是吉兰丹冠病第一名死者的家属,对卫生部发出的指示,即死者身后事的流程感到不满,而发文告如此回应。

再尼医生说,吉兰丹卫生局遵守大马冠病2020年第4期的指南,当中其中一项建议是,必须尽快以土葬或火葬的方式办理死者的身后事。

他指出,虽然不一定要对尸体进行宗教清洗,不过,医药人员会在检查回教徒死者的遗体后,在特别解剖室清洗和包裹尸体。

他说,卫生官会监督流程,包括尸体会放进尸袋,然后监督领尸者领出死者的遗体。领尸者不可打开尸袋,卫生官要确保每个安全措施做足。领尸者必须尽快办理下葬(或火葬)仪式,最好是在解剖死因后马上于同天进行。



他说,卫生官要监督下葬(或火葬)过程,惟这方面的流程没有列入标准作业指南,对于引起家属混淆,卫生局会改善及增加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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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驳最终上诉 女子维持回教徒身分

(布城3日讯)在童年时被改信回教的一名38岁女子,今日未能在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中,推翻其回教徒身分。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说,他与另一法官拿督阿布峇卡认为,这名女子没有上诉的理由。

阿邦依斯干达今日在线上发表多数裁决时说,这名女子的情况并不属于她从来都不是回教徒的范畴。

然而,另一名法官拿督林添钻则持不同的意见,认为,该女子并非信仰回教之人,因为其母亲替她单方面改教是非法之举。

这名女子原信奉兴都教,她1991年还是孩童时,被母亲带往雪兰莪州宗教局(JAIS)办公室,处理改信回教的事宜。

当时,这名女子的父母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而该段婚姻于1992年结束。这名女子的母亲在1993年改嫁一名回教徒 ,而女子的父亲则在3年后意外逝世。

这名在1986年出生的女子辩称,尽管她被改信回教,然而她的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出生时所信仰的兴都教。

女子在2013年12月12日,入禀吉隆坡回教高庭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在2017年7月20日,遭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而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

她随后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判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和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在去年1月13日,以2比1的多数票裁决,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提出上诉,并交由法院定夺6道法律问题。

这名女子的律师是拿督马利英迪亚、苏仁德拉和黄明艳(译音),律师哈尼夫代表MAIS ,以及雪州法律顾问拿督沙林和助理州法律顾问凯鲁尼赞代表雪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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