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追逐可疑轿车不遂
屋外遭伏击 青年中2枪

古纳瑟加兰的腹部和手臂中枪,目前伤势稳定。

(北海6日讯)青年凌晨与4名友人在屋外夜谈时,被枪手连开二枪,导致腹部和手臂中弹,送院抢救后情况稳定。

威中警区主任聂罗斯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此枪击案于今日凌晨约2时08分,在北赖凤凰花园某公寓单位外发生,伤者古纳瑟加兰(26岁),在工厂任职起重机司机,拥有2项罪案前科。



聂罗斯说,事发时,伤者坐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与4名友人聊天,一辆国产宝腾华嘉因两度出现,伤者及友人于是追逐该轿车,惟追不上。

随后,另一辆第二国产迈薇驶至,车内司机摇下少许车窗后,旁朝伤者连开二枪。

他说,警方接报后赶至现场调查,但没有寻获弹壳,案发现场没有闭路电视,四周照明也不足。

抢救后情况稳定

他说,由于开枪者驾驶的轿车车窗全黑,开枪时也只摇下少许车窗,因此伤者及友人都无法看清楚行凶者。



聂罗斯指出,伤者过后被送往诗布朗再也医院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伤者对于自己无故被开枪射击毫无头绪,也声称没有与任何人结怨。”

2车皆用假车牌

他说,警方目前正在追查神秘枪手的下落,也查获当晚的两辆轿车皆使用假车牌。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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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A枪击案】被控持枪械等7控状 嫌犯不认罪要求审讯

(哥打峇鲁24日讯)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第一航站枪击案嫌犯今日在地庭面对7项罪控,包括持有枪械罪,一律否认有罪。

在一家旅行社任职经理的被告哈菲祖(38岁)在法官聂哈比里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及要求展开审讯。

此案主控官是丹州检控组主任慕哈末扎基、阿末法依兹菲特里及茜蒂依达芭尤副检察司,被告则没委任辩护律师。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拥有在土耳其制造的奥地利格洛克19(GLOCK 19)手枪,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重型)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4年及鞭笞至少6下。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无牌拥有33枚PMC 380 AUTO弹药,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第8(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8条文之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三项控状,被告无牌拥有一个装有球状鞭炮的透明塑料袋,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于4月15日下午2时,在哥打峇鲁一家私人医院范围的一辆本田思域轿车内,作出上述三项罪行。

根据第四至第六项控状,被告被指控拥有3张属于其他3名年龄为29岁、34岁及35岁人士的身分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七项控状指出,被告所驾驶的白色本田思域轿车使用假车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最高2万令吉,或坐牢最短一至最高五年,或两者兼施。

哈菲祖在庭上要求予以保释及打电话委任律师。

法官聂哈比里不允许被告在第一至第三项控状之下获保释,但准许被告在拥有他人身分证的三项控状和拥有假车牌的控状之下,各别以1万令吉保外。

然而,法庭批准把被告延扣在双溪毛糯监狱,并择定5月23日重新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及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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