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如何看中国之必要/李慧易

很多中国人当中依旧秉承“西方中心论”的时候,虽然一部分西方人依然信奉“西方中心论”而否定“中国模式”的意义,但另一些西方人(包括日本人)则在反思,他们研究中国的结论为什么总出错?

说白了,面对中国崛起,“霸权”决定中国研究本质。



中国早年一直面对“十年动乱”或“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如今已结束,其给经济带来的巨大打击仅次于中日战争;从此,舞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从政治主义、原理主义的时代步人了经济主义、现实主义的时代。

中国在“文革”前后的巨大变化,使那些在“文革”之前就开始从事中国研究的学者们困惑不已,当然,他们对“文革”本身就困惑不已。

在中国研究中,都被视为是中国研究重要的文献,从封建的中国一直到中国崛起都成了研究中国的关键的历史经验。

对于中国研究的成果,确实反映了美国及日本如何对中国研究的见解及解读,不难发现的是,众多学者中都是讲述外人怎么看中国,而中国本身怎么去诠释自己,以让对中国认识有进一步了解及探讨亚洲、日本、美国的方法。

不可否认,对于中国的研究牵扯到了学者本身站在哪一方来看中国,其可能导致主体定位的落差甚至是冲突,在研究中国的同时也融入到其文化、历史当中,但是不能否定的是在霸权之后区域帝国的兴起,其实就是一种在现实主义下,对中国的霸权下的稳定性是国际关系的首要条件,正当把亚洲作为思考及主体的时候,不管是日本、美国,还是中国本身也就是在某个程度上主宰着她们周边的国家,并也主导着亚洲的发展,尤其是显示了大国与小国(东南亚)的不对称。



更具体地说,任何社会科学理论如果不能充分地将中国数千年的经验纳入考量,并能解释中国经验之所以然,则这种理论就欠缺普遍必然性,最终难免成为一偏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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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奇哉,“加巴星精神”/章龙炎

前些时候,雪兰莪新古毛州议席原任议员李继香逝世举行补选。在补选前与补选活动之间,我们听到有人提到“李继香精神”。

日前,民主行动党举行纪念加巴星逝世10周年纪念活动。该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发表文告,提到“加巴星精神”。

什么是“加巴星精神”?即使林吉祥有提到纪念加巴星能激励国民追求正义、法治、人权与善治,我怀疑林吉祥也不知道“加巴星精神”是什么玩意儿。

比如说,文告称若“某位前首相”被释放或被允许软禁,“这将违背加巴星的精神,我也会为此感到震惊和愤慨”。

在同一文告里,林吉祥却把“回归《马来西亚宪法》和《国家原则》所阐明的马来西亚根本目标”,等于继续发扬加巴星的精神。

按联邦宪法,国家元首有绝对权力为那些在联邦直辖区内的法庭被定罪者特赦或者减刑等等。这符合宪法。

林吉祥在谈到回归《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同时,认为这违背“加巴星精神”。难道“加巴星精神”高于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

他用到“回归”这个字眼,却让我联想到他的“言外之意”:没有背离,何需回归?

不要忘记,《国家原则》包括忠于君国、维护宪法与尊崇法治。违抗元首的谕令或者会对谕令“感到震惊和愤慨”,可不是高举宪法与《国家原则》的人所应当说的。林吉祥却这么说了。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

他的文告有个亮点。他说,“未来3年对我国而言非常关键,这将决定我国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还是继续衰落”。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是什么意思?我不倾向于林吉祥是老糊涂,但是难以相信被他骂了几十年的联盟及国阵,竟然是他眼中曾领导管理“世界一流大国”。那他的支持者之前对国阵的各种指控,不就是污蔑了吗?

要知道,希望联盟首次执政,不可能是“一流大国”的政府。管理“一流大国”的政府,不需设立什么“救国基金”来忽悠民众。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是在国阵的前身联盟(Perikatan)时颁布的。当时联盟的成员党为巫统、马华与印度国大党,后来扩大为国阵包容更多政党,更具体地体现我国多元社会的本质。这些成员党的协调合作,有人称为“国阵精神”。

在某些人眼中是行动党的精神领袖的林吉祥,在过去数十年来对国阵似乎没有好话说,可是现在提到“加巴星精神”的时候,又迂回地与联盟及国阵的政绩联系起来。

更加奇葩的是这句话:“我敦促大马人铭记加巴星精神。这没有比提高大马在社会进步指数的排名更好的方法了。”我不知道他真正要表达什么,但是我的理解是:“加巴星精神优于烈火莫熄”,

铭记“加巴星精神”就可以提高社会进步指数了。奇哉!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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