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董总与高雄师大联办硕士班
栽培独中校长行政人员

刘利民(左五)与吴连赏(右四)、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利亮时教授(右三)在推介礼后,与董总首席执行长孔婉莹(左四)等人合影。

(加影30日讯)董总将与台湾高雄师范大学联办“第一届高阶教育经营与行政管理境外硕士在职专班”专业课程,正式开课日期订于12月5日。

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在高阶教育硕士专班推介礼记者会上强调,这课程也旨在协助落实“校长及高阶行政人员栽培计划”,加速提高华文独中教育专业化发展。



这是董总有史以来,办理在职师资专业培训层次上最高的课程。

根据董总2016年年中展开的全国华文独中调查报告数据分析,华文独中校长年龄平均为53.7岁,29.6%已达60岁的退休年龄,另14.8%将于5年内达退休年龄,培育华文独中校长接班人将是一大挑战。

刘利民提到,2017年全国华文独中教师基本资料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华文独中校长人数为61人、副校长有68人、行政主任628人,这些高阶行政主管当中,大部分具有大学学历。

修业年限至少2年

高雄师范大学校长吴连赏说,即将前来授课的著名教授有该大学人力与知识管理研究所刘廷扬教授、教育学院院长方德隆教授、进修学院院长谭大纯教授、教育学系系主任杨巧玲教授和郑彩凤教授等。



此高阶教育硕士专班修业年限至少2年,共须修习32学分(含论文学分4学分);经考核并通过论文口试之成绩合格学员,将获得高雄师范大学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有兴趣者可联系董总学务与师资局师资组李丽珍或王欣盈,电话为03-87362337(分机295或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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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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