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1尺深路洞藏杀机
泗岩沫区窟窿遍布

麦嘉强(左)向邱冠耀(左二)了解道路情况,右起林志鸿及何嘉威。

(吉隆坡19日讯)泗岩沫区一带路面路洞多,而且路洞越来越大危及驾驶人士安全,其中,甲洞孟加拉拉美丹太子商业中心广场(Plaza Medan Putra)的1/62B路有个约1尺深的大路洞,暗藏杀机,公众受促留意。

投诉者邱冠耀今日和民政党联邦直辖区投诉局主任麦嘉强、成员何嘉威和林志鸿巡视路洞问题时说,一个月前,从美丹太子交通圈驶入美丹太子商业中心广场方向,出现了深约一尺的大洞。



入夜昏暗易肇意外

他说,虽然早前有人以沙石填补路洞,但无法根治问题,熟悉路况的驾驶者尚且能够避开路洞,但入夜后环境昏暗,不熟悉路况者尤其是摩托车骑士很容易发生意外。

“尽管未亲眼目睹交通意外事故,但路洞是暂时以沙石填补,重型罗里驶过撞及时就会弹出小石头,令人捏一把冷汗。”

他也说,该商业中心交通繁忙,因为路洞多,大部分驾驶会士必须放慢车速,每逢傍晚下班时段,驾驶人士从白蒲大道回甲洞方向,当地就会交通阻塞。

麦嘉强:下雨积水骑士危险



民政党联邦直辖区投诉局主任麦嘉强说,1/62B路是驶入美丹太子商业中心的主要道路,每日车流量极高,驾驶人士必须左闪右避,以避开路洞,最近每逢傍晚下大雨,路洞也变成“大窟窿”,被雨水淹盖后摩托车骑士易发生意外。

他说,当地3/36路转弯处也有一路洞,曾经有驾驶人士不慎撞入洞,虽没伤亡,但车轮因此爆胎。

修补效果不耐久

“吉隆坡市政厅曾承诺2016年起至今年会致力在辖区内打造零路洞,但如今仍路洞处处。“

他说,尽管市政厅重复修补路洞,但效果不持久,怀疑和地质及用料有关,希望当局研究问题根源和采用用料是否合适,而且修补路洞后应不断跟进路情况。

他也会收集相关资料以提呈给市政厅,并要求在路洞范围放置告示牌。

反应

 

要闻

摩托骑士撞路洞受伤 告修路公司胜诉获赔72万

(吉隆坡29日讯)新山地庭今日裁决道路维修公司须向3年前骑摩托车撞路洞受伤的中年男子赔偿72万1000令吉,以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起诉人是49岁的拉查里。他于3年前在马赛城花园(Taman Kota Masai)一带骑乘摩托车时,因撞及路洞而摔伤。

地庭法官莎兹丽娜今日裁决,基于起诉人已成功证明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修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有限公司的索赔,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起诉人是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约10时,在马赛城花园撞及路洞,摔倒受伤。事后,他入禀法庭把该公司和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并要求赔偿他在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2022年5月16日,起诉人撤回对第二答辩人(州政府)的诉讼。

莎兹丽娜也表示,尽管多次休庭,有关公司却无法提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辩。

她在判词中说,起诉人已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标准下,提出足以起诉该公司的证明。

“从事发当天,即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9月29日的挖路工程,该路洞一直存在,并未进行任何修补,这点也已得到所有证人的证实。”

她说,答辩人也确认和证实有关路洞的存在。

“该公司在答辩时也提出相互矛盾的陈述;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道路上有任何坑洞,后来又指所发现的坑洞是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 

她表示,该公司辩称路洞并非他们的责任,这是因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理应由其承包商或另一方修复。

“尽管答辩人提出此论述,该公司却未因此对任何承包商或相关单位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庭也指由于有关住宅区的照明不足,能见度有限,起诉人未能留意到路洞是合理的。

“因此,我认为答辩人在履行维修道路职责方面已失责,而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7(3)条文,答辩人应对起诉人所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庭最终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35万2947令吉33仙的特别损失赔偿金,以及36万8000令吉的一般损失赔偿金。

该公司已就有关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