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郑联科:避免被极端思维凌驾
“违宪行为须被制止”

(吉隆坡26日讯)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拿督斯里郑联科表示,任何违反法律和宪法的行为必须被制止,否则国家宪法将会被贬低,甚至被极端思维和个人情绪所凌驾,宪法作为我国最高法律的地位也不会受到尊重。

他说,当回教青年组织要求在回教徒占多数的花乐白沙罗禁酒,当柔佛出现只限回教徒的洗衣店,这已显示出极端宗教思维在日益扩大,而马华作为国阵成员党,坚持国阵中庸治国的施政路线,必须提醒人民、执法当局以及各部门,这个国家是有法律,各族人民的权益是获得宪法保障的,不应被思维狭隘的个人或组织所影响。



“当回教发展局企图扩大其执法范围至非回教徒事务,作为国阵成员党、内阁成员及马华最高领导,捍卫宪法和法律公正精神,是马华总会长的职责所在。”

他今日发文告说,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已强调,大马回教发展局本来就只是负责回教活动和事务,而非监督人民行为,这根本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移民局须公正不阿

“廖中莱的言论是针对移民局获得来自回教发展局的名单,以禁止相关人士入境参与啤酒节的新闻报道。郑联科强调,廖中莱的言论是正确的,道出了问题所在。

“移民局禁止游客入境参与啤酒节或其他的活动是不合逻辑的。我们拥有其它执法单位,包括警察和地方政府执法机构来对付任何企图闹事和违法者。”



他表示,马华总会长的回应和发言可及时提醒移民局,他们的职责和执法权限不能受到回教发展局和回教法庭的影响,他们必须公正不阿的独立执行任务,这是至关重要的。

他补充,只要游客不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政府就没有理由歧视他们,而大马是一个对游客友好的国家,国家也需要游客所带来的所入,也希望旅游业能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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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印公民入境免多项需求 移民局:不影响安全措施

(吉隆坡4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宣布,所有入境我国的中国和印度公民从即日起豁免多项入境要求,包括无需接受盘问,也无需出示住宿证明等。

根据由鲁斯林在5月2日签发给移民局总部各部门主管、各州移民局局长、吉隆坡国际机场移民局主任、出入境关卡主管、大马驻海外代表,以及移民局专员的信函,除了免签之外,从即日起免除中国和印度公民入境马来西亚的入境要求。

“这项豁免指示从即日起生效,并与4月24日发布且仅适用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签证自由化计划的‘关于根据签证自由化计划对中国及印度公民豁免签证的指示’(IM.101/HQ-G/1320/14 JLD.11(91))同读。”

鲁斯林今天发文告指出,这项指示是为了配合政府早前的宣布,即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中国和印度公民提供30天免签证的措施,以简化移民局在入境处的工作流程。

他表示,内阁在今年4月3日的会议中提及,虽然我国已经从去年12月1日起为中国旅客提供30天免签的便利,但却发生在中国旅客在通过柔佛关卡入境新加坡后,再次入境我国时遭拒的情况。

因此,政府同意移民局在无需考虑社交探访签证(PLS)最长期限是否快到期或已到期的情况下,允许中国公民继续进出我国。

“该指示是政府根据签证自由化计划所宣布的举措之一。对此,移民局强调,所发布的指示将不会影响已经实施的安全措施完整性。”

鲁斯林指出,中国和印度公民免签入境我国时仍需经过安保程序,包括记录访客入境时的情况,并在所有入境处进行生物识别检查。

“列入黑名单和嫌疑名单的旅客将被识别并且禁止入境。此外,所有进入大马的旅客必须填写电子入境卡(MDAC)的规定仍在执行中。”

他指出,MDAC系统将记录旅客的行踪讯息,并且让移民局在有需要时,能即时追踪他们的行踪,尤其是在进行执法行动时。

鲁斯林保证,移民局在入境安保措施方面绝不松懈,并且将继续致力于为旅客提供便利快速的出入境程序,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根据有关信函的指示,其他入境程序的调整还包括:
一、有鉴于耗时过长,因此无需盘问旅客;
二、旅客无需出示在我国停留期间的住宿或住宿设施证明;
三、旅客无需出示登机牌;
四、旅客无需提交经济能力证明;以及
五、无需考虑社交探访签证停留期最长期限是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即志期2016年6月15日的2017年大马移民局第10项有限通令中的“调头”(U-Turn)用语,前提是连续出入境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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