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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流入海 鱼死损失大
养鱼业者要垃圾场赔8千万

频传堤崩外泄的废水池。左起阿菲夫、方美铼(左三)、许海强、张展来和周童泰。

(威南11日讯)高渊港口186户海上养殖业者准备向浮罗布隆垃圾土埋场承包商索偿8630万4000令吉!

高渊港口海上养殖业公会主席张展来说,垃圾土埋场的污水流入海,已造成业面对极惨重的损失。



“我们将通过槟州政府向浮罗布隆垃圾场承包商索赔,要求该公司赔偿186户养殖业者金钱损失,从2013年开始计算,每月8000令吉,即每户46万4000令吉,186户即8630万4000令吉。”

他是在槟州行政议员阿菲夫医生今日巡视浮罗布隆垃圾场第一期土埋场海岸时这么表示。

4年来面对鱼死问题

他表示,这非狮子开大口,而是业者这些年面对的损失,而索偿每月8000令吉只是支付员工薪水和船只燃油费,不包括鱼苗和饲料费。

他说,这些年来业者每月都面对鱼死问题,没有鱼收成仍得承担8000令吉每月开销,因此,要求赔偿不过分。



他说,垃圾土埋场污水倾泻入海问题一日不解决,高渊186户海上箱网养殖业不出3年将“关门大吉”。

废水池被指堤崩污水外泄,流入河岸防御的红树林区。

承包商应稳固废水池堤

张展来说,虽然高渊浮罗布隆垃圾土埋场占地435英亩的第一、二期,将在明年“寿终”,但还可展延至第三期120英亩地段,若污水外泄问题持续下去,业者3年后都全倒闭了。

他要求有关承包商拿出诚意来解决垃圾场废水池污水外泄入海问题,包括提升废水池堤为巩固的洋灰墙,目前的池堤泥土松弛,下大雨就流失或崩塌,防御功能低。他也要求州政府严密监督垃圾场操作等。

提及环境局的报告指垃圾场水质检验“没问题”,张展来说,环境局应该汲取频传堤崩的废水池内污水来检验,因为废水池堤崩污水外泄直接排海,该局不应该检验经处理过的“没问题”水源。

迁移渔场问题依旧

业者马福荣说,他在峇都加湾海域养殖有15年,2011年开始面对鱼只死亡问题,2015年时更发生鱼只集体死亡,他发现这与垃圾场污水有关,因此,将其原本距离垃圾场1公里远的渔场移到2公里远,无奈问题依旧,也没其他海域让他再迁移。

“我们这行业是没有保障,而已鱼的死状恐怖,满身都是细菌噬咬溃烂,这根本就是水质问题造成的。”

渔民下海后全身发痒

他说,若非污水泄入海,鱼只不会这么轻易受细菌感染死亡,因此,业者都断定是垃圾场污水导因,而且渔民下海作息触及海水后,全身都发痒难耐。

“过去鱼苗死亡例介于15%至30%,今年‘全军覆没’,业者苦不堪言,每年农历新年后2至4月是涝水最好时期,也是下放鱼苗佳期,结果照样死光光,我今年8月最后一次下放鱼苗,全部死亡,至今已损失约18万令吉(16万只鱼苗)。

“我们不要‘听天由命’,我们恳请州政府高抬贵手协助,若有的选择,谁愿意和垃圾场为邻?既然没有的选择,那我们要求最完善的管理措施。”

红树林积蓄恶臭的污水。

环境报告指水质“没问题”行政议员被臭味熏痛头

掌管槟州农业、农基工业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阿菲夫医生指出,槟州政府和渔业局每月都有接到环境局针对浮罗布隆垃圾场的废水排污报告,指排出的水质“没问题”,但他亲临现场以肉眼观察却非如此,而且臭气冲天,熏得他头很痛!

他说,垃圾场废水池外泄问题已证实威胁全马第二大海上箱网养殖区,槟州养殖业每年有逾十亿令吉的营业额,位于沙巴州之后,若一再受水质影响,该行业将面对重击,为此,州政府将会采取行动解决问题,以保护养殖业。

红树林死亡,防御功能削减,海岸侵蚀严重下,仅剩下不及20公尺的废水池距离。

近期召开紧急会议

他说,其委员会将会在近期内召开紧急会议,邀请威省市议会、槟岛市政厅、渔业局、水利灌溉局、浮罗布隆垃圾场承包商PLB Terang有限公司和养殖业公会等,以商议解决垃圾场废水池频密崩堤,污水外泄入海问题,包括提升废水池堤建设。

他也说,鱼死的因素很多,不能单方面指是垃圾场废水池污水外泄,但垃圾场肇环境问题是可以被掌控的。

另一方面,媒体追问是否可给予业者保证,废水池堤不会再崩塌肇环境问题,阿菲夫笑说:“我不是神,哪里有能力给保证?”。

出席者有威省市议员方美铼、渔业局主任诺莱莎、高渊港口社委会主席周童泰、高渊港口渔民协会主席许海强、高渊港口养鱼公会主席张展来、总务黄春利和养鱼业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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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偿门槛提高至25万 购屋者协会:恐适得其反

(吉隆坡22日讯)全国购屋者协会(HBA)认为,将购屋者索偿门槛提高五倍至25万令吉的建议为倒退之策,并警告此举将适得其反,损害购房者权利。

该协会建议,当局保留现有的5万令吉门槛,即使增加,也不应超过10万令吉。

HBA总秘书拿督郑金龙日前在edgeprop.com专栏中表示,希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在草拟房屋发展法令和1989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条例修订和补充,以及预定买卖协议和指示时,得到充分通报。

他说,购屋者索偿仲裁庭,旨在为受害的购房者提供快速、廉价和简单的寻求补救途径。自2002年成立以来,众多买家已成功获得赔偿。

但他认为,把索偿门槛从目前的5万令吉上限,增至25万令吉的建议,表面看似乎符合购房者利益,实际上可能会适得其反。

“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若将门槛增加到五倍至25万令吉,它之于业者会是一笔巨款,并将广泛影响购屋者。”

倒退非进步

他说,房政部认为增加索偿门槛,将为受害的购房者提供极大帮助,并预计他们会积极回应。

“当局解释,提高赔偿门槛是为了与大马消费人仲裁庭及物业管理法庭门槛一致,但HBA无法理解其动机,它更像是倒退而非进步。”

消费人仲裁庭可提出索赔商品及服务的门槛从2万5000令吉增至5万令吉,物业管理法庭目前为25万令吉。

发展商或寻求法院插手

郑金龙认为,当局提出建议时,需考虑潜在缺点和影响,因建议具误导性,会给购房者带来假希望,对不知情和无辜的购屋者造成伤害和不公正。

故该会认为,当局应保留现有的5万令吉额度,避免房屋发展商有更多理由申请司法审查,不遵守裁决。

“法庭不允许律师出庭,这对大额索赔弱势方(购房者)不利,因发展商有能力聘请专业人士代表他们与判例法,主导案件,影响受害买家能否继续有效维权,以小胜大的可能性。”

他解释,索偿门槛越高,发展商告上最高法院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会努力推迟案件,直到债权人以放弃为告终,使业者能够逃避购屋者索赔。

因此,即使增加索偿门槛,该会认为不应超出推事法庭管辖范围,即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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