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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曹耀群:营销模式成为产业
网红盛行 企业“玩品牌”

主办单位颁发纪念品给主讲嘉宾和网红名人,左起彭国胜、蔡敬雯、莫壮俊、陈杰辉、曹耀群、高浩知及许永贵。

(巴生28日讯)金融科技国际基金会主席拿督曹耀群指出,网红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产业,企业的营销模式将从过去的“打品牌”,进入新时代的“玩品牌”。

他说,网红在中国已形成一个产业,并从视频走向直播,其中亚洲的直播发展得比欧美快,而在中国更已掀起由企业老板自己当网红代言,让品牌人性化的趋势。



“2016年,中国红人产业的产值已达到580亿人民币,而今年要突破1000亿人民币,相信不成问题。”

曹耀群也是直播平台爱丝蜜(AppsMe)董事。

“光棍节”增添直播特色

他今日受邀在巴生中华总商会青商团举办的“我要当网红”讲座会,主讲时指出,中国今年的双十一“光棍节”,势必将多一个直播的特色,因为据他了解,当地已有设有专攻电商直播的公司。

他以中国网络红人“papi酱”为例,其在2016年4月的广告拍卖会,以2200万人民币天价成交,为网红广告刷出的一个新标准。



中国网红“papi酱”以“变声”形式发布原创视频而出名,被称为“2016年第一网红”。(网络照)

“另一个例子,艺人Angelababy在上海出席一个化妆品推介礼途中,塞在车龙,商家灵机一动在车上直播,结果塞车两个小时内,便卖出1万支口红。”

Angelababy在车龙中直播,短短两小时就替商家卖出1万支口红。(网络照)

粉丝等同品牌影响力

他指以上例子都显示网红结合线上与线下,与粉丝互动,对品牌的影响力,以及传播速度之快,是新时代不能忽略的营销方式。

“过去,商家注重在‘打品牌’,通过打广告向消费者硬销产品;如今,则到了‘玩品牌’的时代,注重的是如何带动大家一起参与,如何与粉丝打成一片,让粉丝等同于品牌影响力。

不找明星  自己代言

企业家要会讲会秀会玩

曹耀群表示,中国的广告已从过去重金礼聘明星打广告,转变成由董事长自己代言;新时代的企业家要会讲、会秀及会玩。

“这已成为世界趋势,很多企业家都是意见领袖型网红,如阿里巴巴的马云、小米的雷军、360集团的周鸿祎等。”

他建议我国企业家在这个时代,首先要做的便是拿出名片,连上面子书和微信,整理好属于自己的“数字资产”。

“以前,我们写日记最怕让人看到;今天,却是写了最怕人家看不到。企业必须让自己保持有温度,让品牌人性化,否则很快会被淘汰。”

高浩知:别为知名度忽略美誉

另一名主讲人高浩知表示,网红主要可分为颜值型、才华型,以及超级无敌/特别型,而企业必须依据所要追求的价值,选择最适合的网红代言,非为红而红。

“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和机会在15分钟内爆红,但企业必须以品牌价值为依归,勿要为了知名度,忽略了美誉度,因此也有不少企业老板自己出来站台为产品打广告,也是自媒体品牌宣传的一种方式。”

他说,网红讲求的是联系与互动,以一个在Instagram拥有50万粉丝的马来明星为例,在其平台打置入式广告3星期的费用为8000令吉;而商家便可通过链接追踪码,知道这8000令吉给的值不值。

陈杰辉:体验产品为主

互联网产业晋3.0时代

开幕人巴生中总副会长拿督陈杰辉说,网红时代是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网红市场,得消费者得天下。

他说,网红经济走俏,意味着互联网产业已从产品为主的1.0和渠道为主的2.0时代,发展到体验为主的3.0时代。

“我们不能否认网络生活被网红包围,网红也反过来丰富着人们的网络生活,形成了网红经济。”

筹委会主席许永贵则表示,举办这项讲座会的目的不只是要当网红,而是让企业商家以正面和积极的观念看待网红,以及自媒体时代对工商界的影响。

在场者还有巴生中总青商团团长莫壮俊、网红名人2016年中华小姐环球大赛东南亚赛区冠军蔡敬雯及彭国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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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企业复苏·提高透明度 SSM拟修订公司法

(吉隆坡25日讯)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计划修订2024年公司法,旨在加强企业复苏框架,以及提高企业透明度。

SSM企业合规部总监诺海扎今日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洞察计划:2024年公司法(修正)”简报会上说,此举为面临财务困境企业提供帮助,同时支持经济复苏和竞争力。

“此举也支持反洗钱活动、恐怖主义融资、贪污等严重犯罪的执法。”

有关法案的修订范围包括加强企业复苏框架、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以及增强公司治理和实践。

她说,当局正考虑扩大企业协助机制的应用范围、加强协助方案,以及加强与企业自愿安排(Corporate Voluntary Arrangemen,CVA)、司法管理(Judicial Management,JM)等有关的其他规定,以加强企业复苏框架。

CVA无需法院干预

CVA是无需法院干预,即可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且CVA仅有28天或60天较短的暂停期限;JM则是更正式的协助机制,公司债权人或清算人可向法院申请委任司法管理人,且JM拥有6个月或更长的暂停期限。

她指出,CVA目前仅限于不对其任何资产收取费用的私营公司,这些限制导致大多数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未能充分利用现有规定。

“然而,我们将加入新政策。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777号法案),CVA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公司,无论该公司是否对其资产拥有担保权益。”

至于JM,她表示,JM目前适用于所有公司,但受2007年资本市场服务法(第671号法案)或受大马国家银行法律监管的公司除外,上市公司没有资格申请JM。

“不过,JM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

须获取受益人信息

至于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诺海扎说,第777号法案的第56条文引入了受益人报告框架,要求公司获取受益人信息,记录并向注册官报告有关信息。

“然而,为了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倡导的最佳做法,以及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还需解决监管方面的漏洞。”

“这些拟议的改进措施,将提高向SSM提交的受益人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并将协助大马皇家警察、大马国家银行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等执法和监管机构展开调查,包括反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贪污和逃税等商业背后的严重犯罪行为。”

她说,当局将拟订实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新定义,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包括对公司行使最终有效控制的人。

此外,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南,以识别受益所有人。

至于加强公司治理和实践,诺海扎说,修订的部分包括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导原则,以及清算人的许可证获批准后,需向注册官报告其详细信息。

她指出,有关法案将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所有条文均于今年4月1日执行,除了第4条文(第68条CA 2016-MBRS)、第14条文(第395条-8th Schedule)、第26条文(第576条-MBRS),以及第28条文(第612A-SSM官网平台)。

对于第二阶段,她指修订案第4、14、26和28条文的生效日期届时将公布。

另一边厢,SSM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玛表示,近期颁布的2024年公司法(修正)反映了SSM致力于现代化监管框架、加强公司治理标准,以及促进可持续商业实践,从而促进创新、竞争力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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