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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迎促反贪会
查敦依斯迈花园发展

林立迎(右)促反贪会调查敦依斯迈花园发展计划及东姑安南的“勒索论”真相,左起马哈迪及赖俊权。

(吉隆坡20日讯)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促反贪会调查敦依斯迈花园发展计划是否涉贪,同时对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发表“一些特定团体藉反对发展计划,勒索发展商”的言论展开调查。

林立迎今日到反贪会提呈信函给反贪会直辖区主任时说,根据一些媒体在12月的报道指敦依斯迈花园长屋居民获得一笔保养金维修当地的长屋,但报道的资讯出现分歧。



“有报道指保养金来自发展商,有的说是直辖区基金会,数额也有70万令吉及75万令吉两种不同说法,当地其中一个居协也表示从未见到有维修。”

质疑保养金来源

他质疑长屋既然已要被拆除,为何会有这笔钱,进行维修提升?那不如摊分给当地98户家庭?因此希望反贪会调查清楚这笔钱的来源、数额、其目的。

“我们也要知道如今钱现在谁手上,是否存有贪污贿赂的成分在内?”

针对东姑安南所说的“勒索”一事,他表示不清楚东姑安南口中的“团体”是指向何方,他希望反贪会调查,向东姑安南录口供索取资料,何方发展商受到勒索,涉及哪个发展计划,及哪个团体作出勒索,及勒索的金额。



出席者包括土团党泗岩沫区部主席马哈迪、行动党泗岩沫区社青团团长赖俊权。

指东姑安南解释有误

林立迎说,东姑安南发给媒体,解释有关敦依斯迈花园发展计划的文告,有2项资讯有误,包括指直辖区部曾在7月20日及8月3日,会见居民解释发展计划不会侵占森林公园土地一事,但经他向当地居协查询,后者否认曾有如此的对话。

“文告是以英文书写,居民一字上所用的文法是一个居民,而非复数,这让我非常混淆,他们到底是向当地众多居民,还是其中一个居民作出讲解,希望部长能说清楚,该部见的是什么团体,还是只是一个人?”

他也驳斥文告中,强调该森林公园未曾宪报为公园用途,且发展计划不会动用到现有公园13.3亩地的说法。

他说,在过去的地图上,森林公园是一片25亩空地,没注明任何用途及土地名称,直至去年尾,直辖区基金会却申请其中12亩地,作为综合发展计划用途,只剩下目前13.3亩还是公园。”

“若东姑安南这种未宪报为绿肺,就能发展的说法成立,那武吉加拉公园那片高达380亩的土地,前景堪虑,因为该公园至今尚未宪报绿肺,是否意味着未来也能用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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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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