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I happy”踩警员一脚
商人被罚款3万元

商人一脚踩在警员的左脚上,当场被捕。(示范照片)

(新加坡4日讯)踩一脚罚新币1万元(约3万令吉)!澳洲籍华裔商人在音乐节与值勤便衣警员起冲突,抢走警员位子后,以三句英语“what”、“I happy”和“so what”顶撞对方,再踩他的左脚。法官认为男子英语不好,搞不清楚警员身分,并非故意无视法纪。

男子梁伟恩(39岁)面对一项对警员动粗的控状,原本要抗辩的他在案件开审前改变主意,去年8月认罪,今早接受判刑。



案件发生在前年9月10日晚上10时28分,地点是湾景道。原籍中国的被告当时来新加坡出席“电音音乐节”(Ultra Music Festival)。

根据案情,便衣警员张正阳(28岁)当晚在音乐节值勤,他坐在一个石墩上,观察现场的人潮情况。

不久后,被告突然出现,把张正阳推开,自己坐到石墩上。张正阳先以英语问被告为何推他,被告只以英语回应“what”(干嘛)。

张正阳再以华语重复问题,被告这次回复“I happy”(我高兴)。

澳洲籍华裔商人梁伟恩,在音乐节踩便衣警员一脚,被判罚款新币一万元。(海峡时报)

张正阳向被告解释自己在值勤,被告把他推开是在干扰警员工作,他也出示警员证件给被告看。



被告看了证件一眼,对张正阳说“so what”(又怎么样),然后一脚踩在对方的左脚上。被告当场被捕。

辩称喝了酒

控方指被告的行为是在挑战警方、无视法纪,但辩方不同意,法官因此在决定判刑前,针对无视法纪这一点进行两天聆讯。

辩方表示,被告当晚喝了酒,到处对人说“happy”,他并不记得自己对张正阳说过什么,加上被告英文不好,所发生的事情是一场误会。

但控方驳斥,被告5年前成为澳洲公民,也上过英文课,说他英文不好是无稽之谈。

法官今早下判时表示,他相信被告因英文程度不好,加上张正阳当时是穿便衣,所以没搞清楚对方是警员。他不同意被告是故意无视法纪,认为判罚款一万元即可,不必让被告吃牢饭。(人名译音)

法官也认为,被告因受酒精影响,一时冲动做出反常的行为,喝酒不应当作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

他接受辩方的说法,即被告是一时冲动才对警员动粗,这和他向来的个性并不吻合,喝酒不是本案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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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勾结2同伙搜刮26万财物 5黑警抢中国商人落网

(吉隆坡9日讯)中国商人报案指遭自称为警员的匪徒抢走26万令吉财物,警方查案后已逮捕涉案的7名嫌犯,其中5人为警员。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指出,另外2名涉案嫌犯是1名前警员及1名公众,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95(结伙抢劫)及170(冒充公务员)条文调查此案。

“落网的7名嫌犯年龄介于28岁至41岁,5人是警员、一人是前警员,另一人则是普通公众。”

鲁斯迪今日发文告说,一名中国商人于日前向警方投报,指自己遭自称是警察的匪徒抢走一只手表和一笔现金,总损失额达26万令吉。

“警方展开调查后,先于前晚11时50分逮捕3名男子归案,然后再根据落网嫌犯的引导逮捕另外4名男子。”

他说,在7名嫌犯中,5人被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1日,另外2人则是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2日。

他强调,警方一定会秉公处理,严惩犯罪警察,绝对不会姑息养奸,或包庇任何人。

对此,“鲁斯迪也促请公众切勿对本案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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