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沙前首长5控状获撤
仍面对30罪状

(吉隆坡18日讯)控方撤回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其中5项合共1320万美元(约5518万令吉)的贪污控状。

慕沙阿曼原本面对35项合共6330万美元(约2亿6460万令吉)的控状,如今已减至30项,总额为5010万美元(约2亿942万令吉)。



主控官拿督乌马赛夫丁副检察司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如是告知高庭法官柯林。

乌马赛夫丁说,控方申请撤回这5项控状,以及要求宣判被告的这几项控状获无罪释放。

5控状无罪释放

“被告仍面对30项控状,以及调查还在展开。”

慕沙的辩护律师黄益权指出,辩方对控方撤回其当事人的控状之举,感到惊讶,因为此案还在调查。



柯林批准控方撤回控状的申请,并宣判被告的这5项控状无罪释放。

乌马赛夫丁也告诉法庭,控方已修改被告所面对的30项贪污控状,以及金额超过3780万美元和250万新元的16项洗黑钱控状。

他说,控方修改所有控状的日期、交易和承包商的名字,并要求向被告读出所有控状。

慕沙阿曼健康问题

获准坐被告栏内

68岁的慕沙阿曼基于健康问题而获准坐在被告栏内,通译员在念出所有控状后,询问他是否认罪,他回答“要求审讯”。

30项贪污控状指出,被告作为时任沙巴州政府代理人,即沙巴首长兼沙巴信托基金会董事局主席,收受8名伐木特许经营合约拥有人的贿赂,总额达5010万美元。

上述贿金是作为被告发出沙巴伐木特许经营合约予16家公司的酬劳。

他被指在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在香港和新加坡8家金融机构犯罪,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文,并可在同法令下的第16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间接涉及洗钱交易,也就是指示67岁的巴纳斯在新加坡瑞银银行,以理查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收取非法活动收益。

他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也就是掩护他拥有非法收益一事。

第2至第9项及第11至第15项控状指出,被告间接涉及洗钱交易,也就是收取3784万5491令吉60仙的非法活动收益。

第10项控状指出,被告收取250万新元(约75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法庭定于明年2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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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慕沙阿曼将任州主席? 沙巴希盟这么说

(吉隆坡15日讯)沙巴前州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将领导该州希盟?希盟今晚否认此事。

沙巴希盟领袖发表联合文告,一致否认此事,也从未在任何会议上讨论和决定此事。

该文告由沙巴希盟主席拿督刘静芝、沙巴民统党(UPKO)主席拿督依温贝尼迪、沙巴公正党主席拿督桑卡拉善、沙巴行动党主席拿督潘明丰和沙巴诚信党主席拉希鲁拉迪古,联合发出。

他们对有关报道感到惊讶,并指该报道在社媒疯传,引起民众困惑和担忧。

“沙巴希盟的立场是,任何涉及人民委託和信心的重要决定,都应获得沙巴希盟领导层一致考虑、仔细研究和深入探讨。”

文告提到,沙巴希盟将在不久后召开会议商讨此事,包括即将来临的州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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