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庄俊华姐姐:人已死了
不要再加罪名到我弟弟身上

庄俊华日前枪杀4至亲,昨日被警方击毙。(档案照)

(槟城15日讯)“死者已矣,不要再加注罪名于我弟弟庄俊华身上。” 

吸毒汉枪杀4至亲案,死者庄俊华姐姐庄莉萍今午受询时澄清,弟弟出现在大伯的住家时,不曾对大伯及堂弟妹说任何恫吓或威胁性的话。 



她说,她们兄弟姐妹和大伯的感情很要好,大伯甚至还是弟弟庄俊华的干爸爸,她不认为弟弟会威胁大伯一家人。 

“据我向他们了解,弟弟根本就没有威胁他们,更别说要恫言杀害大伯全家。” 

死者庄俊华姐姐庄莉萍(档案照)

澄清弟弟没吸毒

而据她所知,弟弟到了大伯住家后,就上二楼去休息,根本就不是如某报所报道的,独处吸毒。 

她说,当时大伯还在楼下看电视节目,只是后来堂弟妹出于担心,才把大伯带走。 



不过,她证实,弟弟来到大伯家后,堂弟当时的确有联络了一个友人,而该友人则联系上爱国党的槟州青年团团长刘耀辉。 

“看到这些不确实的报道,我们一家人都很痛心,弟弟已经不在了,为何还要硬塞个‘威胁大伯’的罪名给他。” 

另外,庄莉萍强调,弟弟当时驾驶大伯的国产英雄轿车离开后,因为轿车抛锚,才停在极乐寺山脚下。 

她表示,不明白为何会有报道指弟弟当时是企图抢劫当地的商店。 

“弟弟已经背负了4条人命的罪名,拜托不要让他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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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因泡毒奶喂孩子被控 吸毒妈妈改口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13日讯)曾经承认用液化“冰毒”泡奶给16个月男童的吸毒妈妈,今日在地方法庭更改口供,否认相关控状。

现年34岁的家庭主妇,今日在法官诺露丝拉瓦迪面前过堂时,推翻在两周前的认罪声明。法庭原定今日将会针对这名母亲的认罪声明下判。

她的丈夫则是维持和两周前面控时一样,否认相关指控。

两人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两人被控在2月19日傍晚6时,在美丹花园的公寓内使用含有冰毒的水来泡奶给年仅1年又4个月的孩子引用,导致孩子出现摄入毒品后的交感神经作用。

鉴于其中一名被告更换口供,主控管阿末祖海尼向法庭申请择定新日期再度过堂,并等待完整的医学报告出炉。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阿末扎哈里尔纪阿迪祖卡奈因都不反对这项申请。

法官较后择定5月10日再度过堂及取得医药报告。

法庭此前批准两名被告各以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但必须每个月到警局报道,且不可骚扰证人。

根据早前的报道,这名母亲在发现错用液化冰毒泡牛奶后,将还送到位于斯里肯邦安的奶奶家,然后被发现孩子啼哭不止、且有过动的情况。

在这名奶奶的逼问下,才被告知错误用毒品泡奶的情况,随后将孩子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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