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港富商孙女绑架案
中国绑匪判囚12年

罗君儿

(香港16日讯)罗氏针织后人、堡狮龙(Bossini)创办人罗定邦的孙女罗君儿去年遭中国绑匪绑架,家属支付2800万港元赎金。

香港警方事后拘捕一名在禁锢期间为罗君儿准备食物的中国男子。该男子早前承认非法禁锢以换取赎金罪,今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12年。



法官判刑时称,此类案件攻击事主整个家庭,事主及其父母受到精神打击,甚至需要搬屋。法官引述罗君儿的创伤报告称,罗君儿在被绑架过程感到害怕,特别是在交收赎金当天,担心绑匪收钱后会撕票。当她获释见到父亲后,即因松一口气而哭了起来。

事件发生后一年,她仍会失眠,担心自身安危。报告指出,罗君儿态度积极,得到家人支持,将有助她的生活重回正轨。法官赞扬她虽然生命受威胁,仍展示出无比勇气及坚强。

法官指出,被告郑兴旺(30岁)虽然没有到罗宅绑走事主,但他提供物流支援,来港目的就是参与绑架,法庭找不到理据要将他的角色与其他绑匪区分。法官还称,本案是跨境罪案,绑匪早有预谋,绑架年轻女子,案情严重。

法官又称,努力工作而获得成功的香港市民不应活在绑架的恐惧之中,法庭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法官以监禁18年为量刑起点,基于被告认罪,扣减刑期至监禁12年。

罗君儿(左)被绑架案,中国籍男子郑兴旺星期四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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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校花赖映兴命案 主谋改监禁40年逃死刑

(布城16日讯)16年前轰动一时的国中校花兼高材生赖映兴遭撕票案,涉案主谋逃过一死,今日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及鞭笞5下。

现年38岁的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经过大约15分钟的商议,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查巴丽雅和拿督阿布峇卡。

此案于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柔佛古来公主城附近的树林内被揭发。

时年16岁,长相甜美、品学兼优的赖映兴,遭4名相熟男性友人掳走杀害,裸尸弃在荒地焚烧;凶手事后还向其家人勒索“赎金”,但最终皆被捕。

2008年9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当时只有16岁的赖映兴,在结束兼职工作的回家途中,在古来再也区某购物广场前遭4名少年绑架。次日清晨,她的家人接到绑匪的勒索电话,要求6万令吉赎金。

在接到赖映兴家人投报后,警方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

13日凌晨3时,赖映兴家人将凑到的3万3000令吉交给匪徒;随后,警方顺藤摸瓜,于15日清晨6时15时至7时,陆续在古来再也区一带逮捕4名绑匪,并起获赎金。

警方于17日在嫌犯的带领下,在古来再也区的公主花园一处荒凉的草丛内寻获赖映兴的尸体,死者被发现时,一半身体已经高度腐烂且遭严重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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