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臣责林冠英言论不实
丹州否认中央已退还石油税

阿末耶谷驳斥林冠英言论。

(哥打峇鲁15日讯)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否认,中央政府已在今年9月把石油税退还给吉兰丹州政府,更指责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不实言论。

他说,实际上,中央政府在9月7日支付给吉兰丹州政府的1574万令吉,是公益金“wang ehsan”并非是石油税,有鉴于此,他希望林冠英懂得区分两者的不同。



他今日在州议会上,回答伊党斯美腊州议员旺哈山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财政部长林冠英昨日披露,政府已经在今年9月把石油税退还给吉兰丹州政府。

此外,希盟吉兰丹州主席拿督胡山慕沙更在面簿上,吁请吉兰丹州政府在石油税课题上,勿再发表不实言论。

阿末耶谷驳斥林冠英上述言论,并声称这是不实的言论,同时是在混淆人民。因为,州政府一直以来向中央政府追讨的是石油税,而并非是公益金。

胡山慕沙更在面簿上,吁请吉兰丹州政府勿再发表不实言论。

他说,石油税是丹州政府的权益,中央政府必须支付予丹州政府,而公益金则可有可无,并非是必须支付的款项。



“如果不清楚石油税与公益金的区别,可以翻查字典。”

针对伊党古吉州议员希米阿都拉的附加提问,迄今被拖欠的石油税总额是多少时,阿末耶谷说,石油税总额视石油的全年产量而定。

他说,根据吉兰丹经济策划局统计,在2017年,应支付给吉兰丹的石油税为10亿3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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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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