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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商:简化包装难减烟民
烟盒无商标损知识产权

澳洲强制规定烟盒的包装必须是褐色,中间以吸烟引起的疾病图样为主。

(吉隆坡28日讯)大马烟草制造商联合会(CMTM)指烟盒简易包装措施无助减少烟民,也不利知识产权和商标的保护,恐会影响我国的经商环境。

该会认为,禁止合法公司的品牌和商标出现在烟盒上,无助于政府达到其公共卫生目标。



据早前报道,我国卫生部有意跟随澳洲步伐,规定烟草公司须以简易包装的烟盒贩售香烟,通过统一烟盒颜色和品牌字体的大小,借此降低对烟民的吸引力。 

大马烟草制造商联合会通过电邮,发文告回应该课题时指出,澳洲2012年推行这措施后,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有助减低吸烟率。

“实际上,澳洲政府的数据显示,这项措施落实后的首12个月,所售出的香烟比前一年多,再加上消费税增长,更导致走私香烟增加,说明这措施不尽然有效。”

因此,该会认为,若我国落实烟盒简易包装措施,也可能会加剧走私香烟活动。

目前,我国的私烟活动预计占香烟市场的35%。



“政府应更注重打击走私香烟活动,而非推行无效的政策,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联合会也指出,大马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地点,同时也是有利经商的地区,而这有赖于过去十年对知识产权和商标的保护,因这两者对企业而言都十分重要。

鉴于此,若政府落实一些剥削知识产权的措施,例如烟盒简易包装措施,将会威胁到大马作为投资地点的选择。

该会也说,澳洲落实这烟盒简易包装措施后,全球知识产权中心(GIPC)也下调了澳洲知识产权指数,并表明原因是该措施。

“我们想强调的是,这类措施违反了大马在数项国际条约中的义务,同时也会是一项危险先例,对其他领域在商标和知识产权上的使用,有着深远的影响。”

因此,该协会促请政府,勿推行未经证实其成效的烟盒简易包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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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受法律保护 国人不尊重知识产权

(吉隆坡27日讯)专家提醒,知识产权有不同类型,即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和芯片设计,每种类型均受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它们。

学者及司法界人士认为,虽然现行法律足以保护知识产权,大马人也开始认识到其重要性,但仍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大马,商标、版权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甚至连本地企业家开创的产品也不放过。

大马一位辛辣调味品受害者因其产品包装被抄袭而对一名商人采取行动,称这行为侵犯了其工业设计权。

该产品已于2021年11月在大马知识产权公司(MyIPO)注册为商标。

大马回教大学回教学院和法律讲师哈丽扎博士评论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时表示,尽管一些行业参与者了解保护拥有注册商标、专利、产品、版权或工业设计的法律,但仍公然不尊重知识产权。

她告诉马新社,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行业参与者自信地参与市场竞争,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产品不会被他人抄袭。这间接有助于遏制不负责任者通过销售仿制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大马拥有1987年版权法,保护小说、电影、图片、雕塑和歌曲等创意作品;2019年商标法保护贸易活动中使用的徽标或符号;1983年专利法则为新的创新产品提供保护。

持有人可以就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或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投诉,以对商标和版权侵权者提出刑事指控。

采行动对付侵权者

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律师阿末哈菲兹说,随着产品创新的增加,仿制品充斥市场的可能性也会提高。

一旦发现任何侵犯权利行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他指2002年大马知识产权公司法令有能力遏制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剽窃、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和侵犯版权。

“持有人可能会承担高昂成本(采取法律行动),但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与保护业务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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