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废除大道收费站的可行性?/振鸿

自从5·05大选开始,废除大道收费站已成为希联(前称民联)的竞选宣言与执政承诺之一。

我以一个使用者的立场去探讨这项执政承诺在南北大道的可行性(废除南北大道收费站),因为它是我国半岛最主要的大道。



我来自槟城,在槟城生活和就业,但太太来自马六甲,所以一年驱车使用南北大道回马六甲娘家最少3次(来回一次大约1200公里),加上一年里都会有几次的国内度假行程(都是驱车取道南北大道到达目的地),所以我可勉强算是南北大道的常用者之一。

到目前,希联从未公布他们一旦执政后将如何去实施这个政策的方案和细节,那我且从以下他们可能实施的方案去探讨:

工程局接手管理

方案一:政府收购和解散南北大道公司,废除大道收费站,由公共工程局接手管理大道维修工作。

先不谈这项方案所涉及的资金问题。平心而论,南北大道公司的确把南北大道管理得很好,我使用南北大道多次,从不曾面对过在行驶中突然从旁冲出一个人或一只狗要过马路(证明大道围栏良好无损),以致须在高速行驶中危险地紧急刹车的情况;不曾见过大道有路灯是失灵的,也不曾见过大道路面出现坑洞(须知在普通公路这些问题或许不严重,但在一个车辆都高速行驶的高速大道,这可能会造成致命车祸)。



我想这全都靠南北大道公司主动式(Proactive) 的管理方式,主动地去发现(通过巡逻)和解决问题(在意外发生前)。

反观由公共工程局或州政府所管辖的公路,往往路面所出现的坑洞或失灵的路灯都要被动地在民众多次投诉后才解决。这种情形也出现在希联支持者常引以为傲的槟州政府所管辖的公路。这种效率要如何去管理半岛最主要的高速大道?

方案二:政府收购南北大道和废除大道收费站,但不解散南北大道公司,由他们继续用同样方式去管理南北大道的维修工作,所有开销由政府承担。

检讨不平等合约

此方案将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也对那些没用或少用这条大道的民众不公平。政府资源应投放在会更惠及全民的领域里。

从以上两点看来,这个政策将给政府带来财务和管理维修的考验。我相信收费大道之所以引起民怨并不是收费,而是它那每3年都有权调整收费率(尽管已赚銭),否则政府就须赔偿的不平合约。

我认为,政府可成立由政府旗下的基金会(如公积金,朝圣基金等)所组成的财团,全面收购南北大道公司(或全马所有收费大道),然后通过所控制的董事局指示大道公司管理层重新和政府检讨合约里这项不平条文,或至少在有合理的盈利下放弃这项权力而不须政府赔偿。

这样大道常用者可以合理收费继续享用专业大道公司所管理的优质高速大道,二来这些基金会也可为会员带来稳定的回酬(稳过充满挑战的股市),三来也给政府省下不少赔偿开销以作其他发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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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奇哉,“加巴星精神”/章龙炎

前些时候,雪兰莪新古毛州议席原任议员李继香逝世举行补选。在补选前与补选活动之间,我们听到有人提到“李继香精神”。

日前,民主行动党举行纪念加巴星逝世10周年纪念活动。该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发表文告,提到“加巴星精神”。

什么是“加巴星精神”?即使林吉祥有提到纪念加巴星能激励国民追求正义、法治、人权与善治,我怀疑林吉祥也不知道“加巴星精神”是什么玩意儿。

比如说,文告称若“某位前首相”被释放或被允许软禁,“这将违背加巴星的精神,我也会为此感到震惊和愤慨”。

在同一文告里,林吉祥却把“回归《马来西亚宪法》和《国家原则》所阐明的马来西亚根本目标”,等于继续发扬加巴星的精神。

按联邦宪法,国家元首有绝对权力为那些在联邦直辖区内的法庭被定罪者特赦或者减刑等等。这符合宪法。

林吉祥在谈到回归《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同时,认为这违背“加巴星精神”。难道“加巴星精神”高于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

他用到“回归”这个字眼,却让我联想到他的“言外之意”:没有背离,何需回归?

不要忘记,《国家原则》包括忠于君国、维护宪法与尊崇法治。违抗元首的谕令或者会对谕令“感到震惊和愤慨”,可不是高举宪法与《国家原则》的人所应当说的。林吉祥却这么说了。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

他的文告有个亮点。他说,“未来3年对我国而言非常关键,这将决定我国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还是继续衰落”。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是什么意思?我不倾向于林吉祥是老糊涂,但是难以相信被他骂了几十年的联盟及国阵,竟然是他眼中曾领导管理“世界一流大国”。那他的支持者之前对国阵的各种指控,不就是污蔑了吗?

要知道,希望联盟首次执政,不可能是“一流大国”的政府。管理“一流大国”的政府,不需设立什么“救国基金”来忽悠民众。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是在国阵的前身联盟(Perikatan)时颁布的。当时联盟的成员党为巫统、马华与印度国大党,后来扩大为国阵包容更多政党,更具体地体现我国多元社会的本质。这些成员党的协调合作,有人称为“国阵精神”。

在某些人眼中是行动党的精神领袖的林吉祥,在过去数十年来对国阵似乎没有好话说,可是现在提到“加巴星精神”的时候,又迂回地与联盟及国阵的政绩联系起来。

更加奇葩的是这句话:“我敦促大马人铭记加巴星精神。这没有比提高大马在社会进步指数的排名更好的方法了。”我不知道他真正要表达什么,但是我的理解是:“加巴星精神优于烈火莫熄”,

铭记“加巴星精神”就可以提高社会进步指数了。奇哉!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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