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董总与台湾大学合作
启动独中师资培育专案

孔婉莹(左五)接待高雄师范大学副校长王惠亮(左六)等众嘉宾。

(加影8日讯)董总今年起启动华文独中师资培育专案计划,与台湾具有师资培育机制的大学合作,该大学提供四年奖学金丰厚的条件,积极展开培养华文独中师资合作计划。

董总首席执行长孔婉莹指出,这是为了协助华文独中教师队伍的教育专业化发展,为华文独中提供具有教育专业资格的师资。



孔婉莹日前接待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副校长王惠亮等访问团代表时说,至今,董总已与台湾三所著名大学,即国立中兴大学、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和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签署协议。

3大学提供奖学金

“从今年起,将推荐华文独中毕业生,负笈台湾这三所大学深造,并于在学期间修读该大学的教育专业课程与学程学分,经实习学成后回国到华文独中任教,为华文独中职前培养与储备教师创造有利条件。”

她感谢上述三所大学资助四年奖学金,促成有关计划的加速落实和推动。她也希望高雄师大能够对此专案计划给予协助和支持。

高雄师范大学副校长王惠亮说,他对董总推动华文独中教育的发展深感钦佩和肯定,他也希望高师大将能够尽一切努力协助华文独中推展教师培养与专业化的成长。        



除了探讨华文独中师资培育专案计划之外,双方也就如何协助华文独中高阶行政人员培养培训、各学科教师教学培训以及教师专业社群与种子教师推动等合作计划作初步的探讨和交流。其他出席者包括董总学务与师资局局主任曾庆方、技职组执行主任林美燕、师资组高级执行员谢秋嫦和学生事务组高级执行员吴启铭等;高雄师范大学教务长廖本煌、进修学院院长谭大纯、华语文教学研究所所长锺镇城和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利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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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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