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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失修整年投诉无下文
轿车进出卡路洞

烂路为斜坡,村民进出两难。

(加影13日讯)蕉赖9哩新村7路烂了整年无人修,近4个月路烂问题恶化,村民每天进出都面对车底卡入洞,轿车损坏的问题。

据了解,这是7路村民唯一的通道,13户居民别无他择,被迫天天闯路洞进出,再加上7路为斜坡路段,道路损坏后,村民进出必须格外小心,以免发生意外。



村民表示,该路的路洞是于年前出现,当时他们以沙石和砖块填补,不过日前大雨连绵,沙石被水冲掉后形成大洞,无论村民驾车驶过是左闪还是右避,还是会撞入洞里。

蕉赖9哩新村7路约500公尺长,但整百公尺长的路段,即观音庙旁的路段已是千疮百孔。上个月起,村民先后向加影市议会投诉,但至今不见任何修补行动。

村民担心会发生意外,包括如摩托车骑士不慎撞及路洞后摔倒等等,希望当局尽速修补路洞。

林万祥(左)和苏金发指7路千疮百孔,村民进出都面对问题。

撞洞损坏车底议员受促关注问题

村民苏金发向《南洋商报》记者说,7路住家坐落斜坡,水流从高处冲下时造成观音庙旁的路段严重损坏,居民进出都得提高警惕,否则一个不小心轿车撞入洞里,车底就会严重损坏,尤其担心影响引擎。



“上星期,我的轿车前后两次卡洞,车底受损,心痛不已。”

他说,州议员和市议员应关注路烂和垃圾等基本的问题,这与人民息息相关,也希望能尽速补洞和重铺7路。

村民林万祥说,他曾把沙石填在路洞处,但最近的连锦大雨冲走沙石,形成大坑,严重危及民众的安全。

他说,灯柱旁的路面已出现下陷迹象,为免村民倒退车子时撞及灯柱,他们用海绵把柱子包起来以便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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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摩托骑士撞路洞受伤 告修路公司胜诉获赔72万

(吉隆坡29日讯)新山地庭今日裁决道路维修公司须向3年前骑摩托车撞路洞受伤的中年男子赔偿72万1000令吉,以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起诉人是49岁的拉查里。他于3年前在马赛城花园(Taman Kota Masai)一带骑乘摩托车时,因撞及路洞而摔伤。

地庭法官莎兹丽娜今日裁决,基于起诉人已成功证明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修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有限公司的索赔,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起诉人是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约10时,在马赛城花园撞及路洞,摔倒受伤。事后,他入禀法庭把该公司和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并要求赔偿他在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2022年5月16日,起诉人撤回对第二答辩人(州政府)的诉讼。

莎兹丽娜也表示,尽管多次休庭,有关公司却无法提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辩。

她在判词中说,起诉人已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标准下,提出足以起诉该公司的证明。

“从事发当天,即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9月29日的挖路工程,该路洞一直存在,并未进行任何修补,这点也已得到所有证人的证实。”

她说,答辩人也确认和证实有关路洞的存在。

“该公司在答辩时也提出相互矛盾的陈述;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道路上有任何坑洞,后来又指所发现的坑洞是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 

她表示,该公司辩称路洞并非他们的责任,这是因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理应由其承包商或另一方修复。

“尽管答辩人提出此论述,该公司却未因此对任何承包商或相关单位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庭也指由于有关住宅区的照明不足,能见度有限,起诉人未能留意到路洞是合理的。

“因此,我认为答辩人在履行维修道路职责方面已失责,而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7(3)条文,答辩人应对起诉人所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庭最终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35万2947令吉33仙的特别损失赔偿金,以及36万8000令吉的一般损失赔偿金。

该公司已就有关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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