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宵禁杜绝滥用毒品?/章龙炎

副首相旺阿兹莎医生日前在主持防范毒品内阁委员会后表示,中央政府正在“慎重”考虑是否要针对18岁以下的青少年实施宵禁,以杜绝滥用毒品等社会弊病。

有人在会议提到,我国可以仿效北大西洋的岛国冰岛—一个只有约35万人口的国家。



对其人民日常生活干涉更多的新加坡政府,都没有这样的禁令,马来西亚政府说要“慎重考虑”。

我说呀,把考虑考虑当作是脑力激荡就好,不要当真,更不要急着实施这莫名其妙的“禁令”。

管教孩子父母责任

首先,我们不是极权国家。人民还是享有一定自由的,更何况,父母有管教孩子的责任与权利。可是,在“新马来西亚”,我看到最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当官的表现出赤裸裸的不尊重个人权利,而平民百姓一般上也不会从这个角度来看类似侵犯个人权利的举措及建议而提出反对。



为人父母的,真的关心孩子而不是溺爱孩子的父母,一般上都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要未成年的孩子不要外出。换句话说,父母都有对自己孩子的宵禁,政府何必多此一举?再说了,孩子不听话违背父母的宵禁,最终遭殃的父母被警告,被罚款。现在当父母很不容易,何必再为为人父母者添加压力?

其二,如此的宵禁,对杜绝滥用毒品等社会弊病有什么样的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为有A,因此有B。或者,至少不要有跨度太大的间接因果关系,例如因为A,而有B;因为有B,才有C。我们现在弥漫太多的超凡想象力,说到好像我们做A,就可达到W、X、Y及Z。

我想,那些提出这个建议的,想必有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希望他们不吝分享,让大家大开眼界。例如,他们何妨告诉大家,未成年孩子在某个时间没有在家的话,滥用毒品的几率会有多高。时兴大数据,我们可不能落人后呀!

其三,18岁以上的成人,对滥用毒品就自然有“防疫能力”?前些时候,某个部长的31岁孩子被发现吸毒。我想说的是,防范或杜绝—假如能够杜绝的话——滥用毒品,需要有年龄限制吗?

你当然可以解释说,就是这31岁的年轻人,因为没有18岁以下的宵禁才导致他染上吸毒的恶习。这是一种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是喔,我们怎能确定这个人或其他人18岁之前而不是之后才染上吸毒的恶习呢?

说到底,与毒品展开“战争”,是没完没了,也胜不了的战争。敦马哈迪医生第一次当首相时,把吸毒当作是国家的第一号敌人,投下了庞大的资源。在这些年月中,可以想象到的对策都被探讨过了。我想宵禁也不例外,现在再被提出来,试试水温,所为何事?“新马来西亚”有无限的可能,大家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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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选代议士不是选秀/章龙炎

多年前,跟一个朋友提到这样的情况:父母带小孩去出席政治演讲,主讲者走的是“群众路线”,其使用的语言粗俗,却赢得如雷掌声。这些父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对这,我表达了我的担忧与愤怒。政党以获得政权为底线那也没什么稀奇,其支持者却分不清这界线。

而这个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行业的朋友,不置可否,表情木然,连敷衍的话都省了起来。回想一下,当时很多你自以为认识的人,后来都不那么肯定了。

我从中收到的讯息是毫不含糊的:为了达到改朝换代的目的,其它都可牺牲。

非常重要的事,要一提再提:在所有族群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华裔选民全力以赴,什么方法都是当作是合理的及含有道德意义的。

易言之,改朝换代被泛道德化,站在“乌巴”一边的都被认为或者自己认为站在对的正义的一面,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范的维护都不重要了。

信守承诺非常重要

我有夸大其词吗?其实没有。比如,信守承诺就是个非常重要的传统社会道德,可是咱们很多华裔同胞显然地到现在仍然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不只如此,还有一些人也无底线地为他们辩护。

老百姓不能要求每个政治人物都能信守承诺,这是大家都要接受的事实,但在像样的文明社会,老百姓至少需要让政治人物知道不信守承诺会受到惩罚。

我们选政治领袖,是要他们领导社群国家,不是选秀,以为他们的工作就是娱乐大众。

不过,我们华裔族群对违背承诺但他们溺爱的政治人物却奖励有加。局外人是否对这些政治人物持同样的态度,我看未必。

政治选举,宣传很重要,政治人物需要会作秀,那无可厚非。但有人却将选人民代议士当作选秀。

这还罢了,这些认为不适合用社会道德来评价人民代议士的人士,却对真正作秀的人有很高的道德要求。

比如,我们时常看到有人(不管是网红还是商人),可能看到政治宣传都可以乱来,有样学样,为了蹭流量而在网络上有“惊世骇俗”等行为,这些人却以社会道德规范来鞭挞他们,什么有才无德的字眼都出来了。

我不是说他们对非政治人物的“无所不为”的批评不可取,只是感到可悲的他们不但不能以同样的标准(或者更高的标准)来评价政治人物,还含泪都要选出靠作秀,信口开河、天花乱坠但才德都欠奉的政治人物来领导社群国家,甚至是“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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