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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洪素玲:非人民基金会资金
“不知4200万汇纳吉户头”

洪素玲出庭供证。

(吉隆坡16日讯)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YR1M)前总执行长洪素玲(译音)指出,汇入大马回教银行尾数为“880”和“906”户头的4200万令吉,不属该基金会资金。

她当时也不知道相关户头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今天续审,洪素玲是控方第49名证人,今天首次出庭供证。 

称供社企责任用途

洪素玲宣读证词时说,她于2014年到纳吉机要秘书,已故拿督阿兹林的办公室,商讨该基金会事务时,被后者告知有关一笔资金将会转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的银行户头。 

她说,IPSB是于2013年1月开始与该基金会合作,进行为水灾灾民、原住民及渔民提供援助等计划。 

“我被告知有关资金是供社会企业责任用途,阿兹林过后要求我帮忙,告知IPSB总执行长拿督三苏安华,需转移那笔资金。



“我答应阿兹林,会在所需的时候帮忙。”

她指出,阿兹林是于2014年12月,告知她一笔资金已被转入IPSB公司的银行户头,同时指示她通知三苏安华,将2700万及500万令吉,分别汇入2个大马回教银行尾数为“880”及“906”的户头。 

她披露,阿兹林于2015年2月联系她,告知她将有另一笔资金被转入IPSB公司银行户头,同时指示她告知三苏安华,将1000万令吉汇入大马回教银行尾数为“880”的户头。 

她证实,上述总数为4200万令吉资金,并不属YR1M,他被告知有关资金全是为了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2户头名字相似曾联系银行客户经理

洪素玲说,她于2014及2015年,就汇款进入大马回教银行户头尾数为“880”及“906”户头一事,与大马银行客户经理祖安娜联系。 

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今天在庭上向洪素玲出示,国家银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早前向法庭提供的呈堂文件,文件涉及祖安娜手机内的通讯记录,让证人查阅她与后者的通讯记录。 

洪素玲表示,她于2014年联系祖安娜,是因尾数为“880”及“906”的上述银行户头名字非常相似,分别是“AmPrivate Banking-1MY”及“AmPrivate Banking-MY”,她当时向后者索取相关户头的完整资料,确保户头名字与号码吻合。 

她也于2015年2月9日,发送电邮给祖安娜,通知后者IPSB在当天下午2时,申请将1000万令吉汇入尾数为“880”户头,艾芬银行(付款银行)无法在当天处理此申请,要在隔天才处理。 

分别获1MDB云顶国油资金

洪素玲说,一马人民基金会曾获3家公司提供资金,分别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2亿1000万令吉)、云顶集团(2亿3000万令吉)及国家石油公司(300万令吉)。

她指出,该基金会获得1MDB提供上述资金后,再也没有从该公司获得资金,至于国家石油公司的资金则供特定项目用途。 

她说,该基金会在大马银行设有3个户头,首个户头是支付项目开销,资金是源自云顶集团。第二个户头是支付基金会营运开销,第三户头则是支付各项目开销。

她指出,由于祖安娜负责该基金会户头开设及交易的客户经理,因此她认识后者。 

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盘问,该基金会信托人委员会是否曾商讨资金用途,证人表示,基金会信托人委员会不曾正式会面,他们是通过传阅议决,核准一切事务。 

曾任职执行人员认同刘特佐拥温顿集团

洪素玲于2004至2006年期间,在大马富商刘特佐拥有的温顿(Wynton)集团担任执行人员,处理文书工作和会见客户。 

沙菲依盘问证人时,针对温顿集团是否与刘特佐有关,洪素玲认同辩方律师的论述,指刘特佐拥有温顿集团。 

洪素玲曾于2006至2012年在联昌集团工作,担任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斯里纳西尔私人助理,负责撰写后者的演讲稿。 

对于加入一马人民基金会的契机,洪素玲说,她于2012年8月向联昌集团呈辞后的几个月,听闻有一个由时任首相倡导的全新基金会即将成立。

她当时将其个人简历发给其在1MDB任职的亲戚施传滿,申请一马人民基金会总执行长职位。

证人表示,她是在没有面试的情况下成功应聘;证人从2013年1月担任基金会总执行长,直至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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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要求提高量刑 币安创办人赵长鹏恐面临3年监禁

(华盛顿25日讯)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创办人、加拿大华人前执行长赵长鹏于美东时间23日,在致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方法院(W.D. Wash.)法官琼斯(Richard A. Jones)的一封信中,坦承自己做了“糟糕的决定”,并愿意为违反美国反洗钱法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检方也尝试针对赵长鹏向W.D. Wash求刑3年,预计将于4月30日宣判。

综合Milk Road、The Currency Analytics的报导,美国司法部(DOJ)表示,赵长鹏涉嫌帮助币安迴避美国的联邦制裁和反洗钱法,理应受到严厉惩罚,这不仅能让他承担责任,还能对其他试图规避美国监管以获取经济利益的个人及实体起到威慑作用。

报道补充,赵长鹏未能在币安内部实施有效的反洗钱计划,从而使该交易所成为了非法活动和恐怖组织的避风港,美国司法部更列举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包括利用币安平台进行洗钱、勒索软体攻击的收益透过币安进行交易,币安同时也放任加密货币溷币器服务,让暗网市场的的匿名操作更容易,增加执法难度。

另根据认罪协议,赵长鹏原本已缴交1亿7500万美元保证金获释,并同意不会对最多18个月的刑期提出上诉,但DOJ却认为,赵长鹏非法行为的规模及影响,值得上调标准量刑指南(Standard Sentencing Guidelines)。美国检方也告诉W.D. Wash.“有鉴于赵长鹏蓄意违反美国法律的程度及后果,处以高于量刑准则的3年的刑期是合理的。”

这一最新进展,标志着赵长鹏和美国政府之间的法律斗争已显着升级,也为正在进行的加密货币监管辩论奠定了新的执法标准。在各国政府努力应对数位资产的崛起之际,赵长鹏的桉例对监管审查日益强化的新兴产业起到了警示的作用。而赵的判决结果更可能会对币安,以及全世界更广泛的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决定未来几年的监管和执法轨迹。

新闻来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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