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
171人诉12造索偿3千万

(新山17日讯)171名人士,包括8名公众、129名渔民及34名学生,针对今年3月份爆发的“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事件,通过律师入禀高庭起诉12造,包括中央政府及柔州政府,索求共3000万令吉的赔偿。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卡马鲁丁指出,他是通过电子方式把入禀文件呈交新山民事高庭,被起诉的12造,除了上述,还包括柔佛前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柔佛州务大臣拿督萨鲁丁、柔州环境局前局长依查尼、柔州水利灌溉局局长仄莫达汉、巴西古当市议会主席再诺、环境局总监拿督阿末卡马鲁纳祖、P TECH RESOURCES 私人有限公司、以及3 名个人,即本地籍男子马利达斯、叶永良(译音),以及新加坡籍男子王金朝(译音)。



卡马鲁丁今日在约35人陪同下,在高庭外召开记者会说,高庭需要3个月进行案件管理,目前未敲定开审日期。

据媒体了解,其中一名起诉人,即声称在污染事件中受到影响而患上肌肉颤搐症的12岁男童的父亲依汉瓦兹。

分特别与公共赔偿

卡马鲁丁指出,起诉人控诉12造在污染事件中失责及疏忽,造成他们的健康及生计受到影响。

他指出,起诉人的索赔形式有两种,即特别赔偿和公共赔偿。



“特别赔偿方式上,每人索赔4000至5000令吉,公共赔偿则由承审法官决定。”

他说,其中42 人要求柔州政府在未来3年,承担每人的健康检查费用,以及如果证实他们因污染事件而引致健康问题,柔州政府必须承担10年的医疗费用,计算日期从下判日算起。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非政府联盟主席纳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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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偿门槛提高至25万 购屋者协会:恐适得其反

(吉隆坡22日讯)全国购屋者协会(HBA)认为,将购屋者索偿门槛提高五倍至25万令吉的建议为倒退之策,并警告此举将适得其反,损害购房者权利。

该协会建议,当局保留现有的5万令吉门槛,即使增加,也不应超过10万令吉。

HBA总秘书拿督郑金龙日前在edgeprop.com专栏中表示,希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在草拟房屋发展法令和1989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条例修订和补充,以及预定买卖协议和指示时,得到充分通报。

他说,购屋者索偿仲裁庭,旨在为受害的购房者提供快速、廉价和简单的寻求补救途径。自2002年成立以来,众多买家已成功获得赔偿。

但他认为,把索偿门槛从目前的5万令吉上限,增至25万令吉的建议,表面看似乎符合购房者利益,实际上可能会适得其反。

“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若将门槛增加到五倍至25万令吉,它之于业者会是一笔巨款,并将广泛影响购屋者。”

倒退非进步

他说,房政部认为增加索偿门槛,将为受害的购房者提供极大帮助,并预计他们会积极回应。

“当局解释,提高赔偿门槛是为了与大马消费人仲裁庭及物业管理法庭门槛一致,但HBA无法理解其动机,它更像是倒退而非进步。”

消费人仲裁庭可提出索赔商品及服务的门槛从2万5000令吉增至5万令吉,物业管理法庭目前为25万令吉。

发展商或寻求法院插手

郑金龙认为,当局提出建议时,需考虑潜在缺点和影响,因建议具误导性,会给购房者带来假希望,对不知情和无辜的购屋者造成伤害和不公正。

故该会认为,当局应保留现有的5万令吉额度,避免房屋发展商有更多理由申请司法审查,不遵守裁决。

“法庭不允许律师出庭,这对大额索赔弱势方(购房者)不利,因发展商有能力聘请专业人士代表他们与判例法,主导案件,影响受害买家能否继续有效维权,以小胜大的可能性。”

他解释,索偿门槛越高,发展商告上最高法院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会努力推迟案件,直到债权人以放弃为告终,使业者能够逃避购屋者索赔。

因此,即使增加索偿门槛,该会认为不应超出推事法庭管辖范围,即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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