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案】接刘特佐指示退款3200万
余静萍:纳吉户头余额不足

纳吉在庭外与支持者寒暄。

(吉隆坡5日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证实,大马富商刘特佐曾于2014年,要求她在年杪前退回汇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银行户头的2笔款项总额达3200万令吉给汇款者,但户头里钱不够。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罪案续审,余静萍是控方第54名证人,于今日继续出庭供证。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针对证人的黑莓手机即时通讯软件信息盘问证人时指出,刘特佐曾于2014年9月10日,要求她退回由 Permai 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及Putra Perdana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分别汇入纳吉大马银行户头尾数为“880”及“906”的2700万及500万令吉汇款。

余静萍认同上述论据,同时证实刘氏曾要求她准备一封指示函草稿,让获授权托管纳吉银行户头的聂法依扎签署,以发给银行退还上述款项。

她也证实,截至2014年12月23日,上述2个银行户头都没有足够余额退还款项,尾数为“880”的银行户头余额当时只有680万令吉,尾数为“906”的银行户头,则透支达390万令吉。

哈温接着念出余静萍与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YR1M)前总执行长洪素玲(译音)的通讯记录,并主张后者被刘特佐指示,将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资金汇入纳吉的2个银行户头,以让户头有足够资金退款,获证人证实。



反应

 

要闻

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