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挺董总
反对介绍爪夷文字纳入课程

而连突华社及乡团纷纷支持由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发动,挺董总并反对将认识爪夷文书法强制纳入华小课程的和平请愿活动。

(而连突20日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发动挺董总集会,并反对政府把介绍爪夷文书法强制纳入华小课程,获地方上华社组织给力!

由吴思亿所带领的该工委会,今天上午在双溪仁华小前停车场发动上述请愿活动,获得逾百人参与。



出席团体代表包括而连突县华团联合会、该县四大乡团:广西会馆、福建会馆、广东会馆及客家公会。

出席者皆高举横幅,写上反对爪夷文书法纳入华小国文课本,以及“我们跟着董总、永在董总左右、维护华教”标语的横幅,向政府表达立场。

吴思亿也表示,该会将跟着董总的步伐,维护华教。

“我们反对把爪夷文书法强制纳入国民型小学课程,这是没有必要的。”

他说,该会也将会成为董总的后盾,捍卫华教。



此外,而连突中华商会会长兼双溪仁校友会主席拿督林火莉在出席活动时说,教育部把认识爪夷文书法教课的决定权交给家协、家长及学生,是讲不过去的,毕竟在华小,董事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她坚决反对将爪夷文元素纳入国民型小学,并促请教育部俯顺民意,撤除有关决策。

“我们必须站稳立场,维护母语教育的本质,不要把缺口随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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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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