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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无法兑现很丢脸”
纳吉:若知户头透支不签支票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若知道其银行户头余额不足,他将不会签发支票,因为对他而言,支票无法兑现将让他非常“丢脸”。

他指出,他不曾被告知其3个大马银行户头屡次出现透支情况,同时在他签发支票前,经常会获其时任首席机要秘书,即已故拿督阿兹林通知,指其银行户头有足够余额。



纳吉今日在代表律师拉末哈兹兰的引导供证时指出,他对证人在此案的控方举证阶段中,供证指其在大马银行尾号为“880”、“906”和“898”的银行户头,经常因他所签发的支票而出现透支情况一事并不知情。

款项用在政治福利

“我透过这些户头发出的支票,收款者几乎都是国阵、巫统、各慈善团体、服务与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等,以用作社会、政治和福利用途。

“因此,若我签发的支票无法兑现,将让我非常‘丢脸’,我不会冒这个风险。”

纳吉指出,他对大马银行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此前上庭供证,指每当其银行户头出现透支情况时,她都会向大马富商刘特佐汇报,而刘特佐之后会立即提供资金,好让其银行户头可正常操作一事并不知情。



不懂户头实际余额

纳吉也说,他并不知道刘特佐采取各项举措,确保银行不会退回他所签发的支票,也对刘特佐似乎促使聂法依扎签署几封致函银行的信件,以获取一点时间汇入资金一事不知情。

“我是在证人向法庭供证后才获知此事,我感到震惊,我不曾批准阿兹林、聂法依扎(上述3个银行户头或授权人)或刘特佐这么做。”

纳吉说,他之后理解其户头是因他签发的支票而出现透支情况,这情况明显显示,当他签发支票前查询时,并没获告知其银行户头的实际余额。

对国行发警示毫不知情

辩方律师拉末哈兹兰在引导纳吉供证时指出,此案审讯中有证据显示刘特佐在余静萍的协助下,最终促使1200万令吉的款项,以现金方式分阶段汇入其银行户头。

拉末哈兹兰说,虽然余氏曾警告刘氏,指基于处于透支情况的银行户头及庞大数额的现金汇款,导致国行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发出警示,惟上述情况仍持续发生。

纳吉供称,他对于上述事情并不知情,自己也不会让该事件发生。

纳吉解释,他当时是首相,也是国内知名政治人物,若在其名下的银行户头被国行发出警示的事情遭揭发,肯定会被反对党利用来破坏他的名誉。

“既然那涉及大数额的现金,间接会成为贪污指控,我不会让我的个人银行户头面对国行发出AMLA警示的风险,我不知道此事,如果我知道此事,我会立即检查银行户头的有关交易。”

未向外交部查沙地捐款

纳吉坦承,他并没有针对来自沙地阿拉伯捐款一事,透过我国外交部进行正式查证。

他解释,这是因上述捐款的通知,是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在他于2010年1月赴沙地阿拉伯官访时,私下向他透露将提供他支持的不久后发生。

“这也是因刘特佐的角色,他和沙地王室成员强大的关系及他获认可为中间人的角色,强化我的信念,我没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关捐款真实性。

“沙地阿拉伯王室致函的信件(证实汇款是捐款),是来自和该国王室成员拥有强大关系的刘特佐,我意识这些信件已交给大马银行和国行;我感到安心,这些信件已向国行及(时任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报备。”

纳吉强调,他并没有隐瞒他相信有关资金是捐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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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诉讼持续逾200天 高庭首次安排周六审讯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高庭首次安排在星期六进行审讯。

此案于今早8时30分开庭,由高庭法官拿督柯林聆审此案,被告纳吉则被监狱局官员押送到法庭受审至下午。

此案于 2019 年 8 月开审,由法官柯林(现任上诉庭法官)审理,第49名控方证人,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继续出庭供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传召第50名证人

在上一次审讯期间,控方传召第50名证人,即前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出庭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后,高庭择定了数个周六作为审讯日期,分别是4月27日、5月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及6月15日。

截至目前,诉讼程序已持续了200多天,共有50名证人被传唤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1MDB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及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
 
71 岁的纳吉在1MDB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诺艾达:纳吉相信
沙地政府控制黑石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向高庭供证时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黑石亚洲地产伙伴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是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该公司被指接收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再转入纳吉的个人户头。

陈金隆持有黑石公司

根据控方的开案陈词,黑石公司是由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所持有。

纳吉被控1MDB洗钱案今日续审。

37岁的诺艾达是控方第49名证人,也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关于黑石公司和纳吉个人户头之间的交易时说,纳吉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录取口供时,向反贪会透露此事。

当旺阿兹万询问是否认同反贪会向纳吉录取口供时,纳吉指他相信黑石公司是由已故国王阿都拉领导的沙地阿拉伯政府所拥有时,诺艾达表示,是的,没错。

诺艾达也同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纳吉从未看过任何文件显示陈金隆是黑石公司持有人。

没向陈金隆录口供

她也同意纳吉不曾指示陈金隆于2012年把908万9927令吉30仙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反贪会并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录取任何口供。

此前,报道指刘特佐成立这家离岸的空壳公司,并刻意取名为黑石公司,试图与另一家成熟的地产公司同名,以此鱼目混珠策谋从1MDB刮取亿万令吉的资金。

现年70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法官拿督柯林定案件于下周二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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