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发出一般警告
扎希没藐视法庭

(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天议决,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没有藐视法庭,惟对他发出一般警告,任何企图误导法庭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

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接受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郑宝德的解释,即误解是由于郑宝德与其当事人沟通不良,以致律师昨天向法庭要求展延案件审讯时,错误用词。



阿末扎希今早针对昨天他要求展延案件引起的“困惑和误解”向法庭道歉。

法官指出,他在聆听被告的解释,以及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接受有关被告与律师之间沟通出现问题。

“我也接受被告要求案件展延1天时,可能错误用词,因此才会引起误解。”

法官向阿末扎希发出一般警告,若有任何企图误导或藐视法庭的行为,被告将面对罚款或监禁。

郑宝德则向法庭保证,有关事件不会重演。



阿末扎希今天无法向法庭出示首相办公厅要求他与首相会面,讨论组织内阁的信件。

他解释,由于首相政治秘书尚未正式受委,因此无法发出相关邀请信件。

阿末扎希被控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资金案件原应在昨天续审,惟因为前者要与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会商讨论组阁而展延。

首相办公厅昨午却文告,指首相昨天没有与政党领袖开会,控方下午指责阿末扎希向法庭撒谎,要求法庭对他展开藐视法庭控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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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高庭:控方未结案前因 法官推事无权宣判无罪

(八打灵再也27日讯)高庭法官强调,根据法律,地庭法官及推事在控方未结束案件前,他们无权宣判被告无罪。

高庭法官阿斯兰再努丁提醒地庭法官及推事,即使法庭相信被告所面对的指控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但控方未结案前,他们没有法律权力宣判无罪。

他说,当处理撤销案件的申请时,承审司法人员必须先确定控方是否打算在将来的任何时间,追诉被告。

“如果控方面对困难,例如找不到关键证人无法继续案件,同时即使法庭批准延期,却无法说明案件将能够继续下去,那么承审法官宣判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是适当的裁量行使。”

阿斯兰也是莎阿南高庭法官,他说,承审法庭只能够在控方确认无意再继续展开刑事提控后,方能宣判无罪释放。

须审慎行裁量权

然而,他强调,法官和推事也必须审慎行使这种裁量权。

他是针对士拉央法庭在控方未结案前,宣判奥温特和嘉那纳登面对的4项拥毒罪无罪后,发表上述谈话。

他同时也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诉。

在上述拥毒案中,控方无法追查到一名关键证人的位置,即其中一名被告的女友,而向法庭申请宣判被告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这名关键证人相信如今在新加坡工作。

无论如何,这两名男子将针对高庭的裁决入禀上诉。

另一方面,阿斯兰在其23页的判词中说,联邦宪法并未授权地庭根据对被告的指控毫无根据而宣判其无罪。

高庭才有撤销权

他援引1991年联邦法院在加巴星对检察司的案件裁决称,只有高庭才有撤销控状的权力。

他说,地方法庭唯一可以宣判被告无罪的最早阶段,就是在听取控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之后。

他提醒地庭法官和推事,在联邦宪法第145 (3 )条款和刑事程序法典第376 条文下,总检察司作为检察官,获赋予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提控、进行和中止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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