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人民宣言”有大矛盾/南洋社论

由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于3月4日同朝野领袖联署的“人民宣言”,列举了四大诉求,即(1)通过和平渠道及依据法律,撤换首相纳吉;(2)革除纳吉的所有同谋;(3)废除所有在联邦宪法下违反人权及削弱特定政策的新法令及协议;(4)重振被削弱的政府机构,如警队、反贪污委员会、国家银行及公共账目委员会的公信力。

人民宣言第二项指的“纳吉的同谋”存在模糊点,它指的究竟是内阁或整个国阵政府,宣言并未详加说明,因此马哈迪、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希望联盟领袖各说各话,尽量避开这方面的争议,大家只把重点放在“撤换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随着前首相署部长兼“拯救大马运动”发起人拿督再益伊布拉欣发表“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是个好人,足以取代首相纳吉”的言论后,慕尤丁14日马上回应,声称不介意阿末扎希或任何其他人取代纳吉当首相,因为“人民宣言”旨在促使纳吉退位,并非要推翻政府。

不管如何,阿末扎希对此作出相当得体的答复。他说,此事(谁是首相)轮不到慕尤丁做主。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再益和慕尤丁绝对不会真心诚意希望阿末扎希取纳吉而代之,一切纯属政治搞作,且存在挑拨离间之意,因为要是阿末扎希真的上位而解决了扰攘已久的一马公司(1MDB)风波和26亿政治献金疑云,又岂会是希望联盟所愿?

政治瞬息万变,为了共同利益而结合的例子比比皆是,民主行动党和伊斯兰党早前的结合是最佳例子,从这个角度审视,“拯救大马运动”的盟约,最迟维持到来届大选即将自动破局。

“人民宣言”究竟是要纳吉一人让位,或是要撤换整个国阵政府,这个摆在台下的争议一天不获得解决,则我们现在看到的所谓朝野结合,实则只是一个刻意制造出来的假象,而在此假象下,马哈迪等人和希望联盟领袖,必然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降临前分道扬镳。



对马哈迪而言,外界很难想象他会心甘情愿促使希望联盟入主布城,因为这一旦成为事实,则是其宿敌,即希望联盟精神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翻身的时刻,届时马哈迪或许没有容身之地。

至于希望联盟衮衮诸公,想必也不至于天真到相信马哈迪和慕尤丁等人,会同他们政见一致及走到最后,虽说政坛不乏殊途同归的例子,但马哈迪和希盟领袖在政治理念上毕竟南辕北辙,更何况彼此更有“冰冻三尺”的宿怨,一时三刻还真的无法将之化解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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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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