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专家:与捍卫回教无关
借增回教法庭权限捞选票

(八打灵再也25日讯)一名回教专家认为,伊斯兰党寻求加重回教法庭权限,根本就是为了获取马来选票的“政治产物”,而355法令修正案根本与捍卫回教无关。

努鲁哈克沙里尔是马来西亚回教发展局研究顾问及回教法规撰写人,他说,国家宣教理事会,最高的回教宣教单位也驳斥由伊党提出的355法令修正案是为了捍卫回教教义的说法。



努鲁也是国家宣教理事会回教法律转型特别小组成员,是回教法学和比较宗教专家,还懂得7种语言,包括阿拉伯、希伯来语和拉丁语。

修法案是在反回教

他说,实际上该修法案是在反回教,因为有关法案是寻求加重刑罚,所以违反可兰经及先知范例中所陈述的回教精神。

他引述传统回教学者的著作指出,惩罚不是回教法的目标,反之慈悲才是回教法律大全的中心主题。

“即使有人争辩,部分回教法律是对可兰经和圣训(先知的行动)的学术诠释,不过推行上不能够少了‘利益、正义、慈悲及智慧’。”



慈悲是回教目标

努鲁点出对先知穆罕默德的可兰经描述“对世界慈悲”,他说,这点及其他文本来源,可总结为仁慈是回教目标的全部。

他说,既然慈悲是回教法的目标,由没有慈悲心怀的回教徒去推行(回教法),将无法达到有关目标。

他直言,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出的修正法案,明显不符回教法精神。

“急于落实更重刑罚的心态,与‘上苍恩典的完成’不一致。”

努鲁指出,若接受慈悲和正义为回教示范,那么有关只是局限回教徒的修法建议,存在虚伪的一面。

他说,在此前提下,伊党让回教徒受苦已达到其政治目的。

他指出,伊党也在信仰上伪善,因为强调正义的回教,并未将非回教徒排除在外,也不只是局限于回教徒。

反应

 

东海岸

阿斯里盼修正宪法 加强回教法庭管辖权

(哥打峇鲁5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希望联邦政府加强我国回教法庭的管辖权,就像1988年修正宪法第121(1A)条款,赋予回教法庭新生命。

吉兰丹回教发展、宣教、宣传和区域联系委员会主席阿斯里说,通过修正案,回教法庭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执行联邦以外的任何法律或法规。

“只有通过修正案,我们才能落实回教法中的惩罚。”

他今日在吉兰丹州议会中回答诚信党哥打拉玛州议员哈菲莎医生的提问时,这么说。

阿斯里希望立法机关在这之后可给予修正案程序更多的空间。

阿斯里也说,丹州政府对某回教徒的行为感到不安和悲伤,该回教徒挑战吉兰丹州议会已通过的吉兰丹回教刑事法条款。

他说,这项法律已实施一年,并已获得吉兰丹苏丹慕哈末五世御准。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