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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齐回刑法首例
2佛教徒斗鸡挨鞭

亚齐占多镇的两名华裔佛教徒参与斗鸡活动被捕后,星期五在回教刑法下接受鞭刑。图为其中一人准备被鞭打。(法新社)

(亚齐11日讯)在两名华裔佛教徒因涉嫌斗鸡活动,而在亚齐的回教刑法遭受鞭刑,创下该国首例。 

法新社报道,57岁的阿林和60岁的阿米尔10日在仰度市地方官员和居民前,分别被鞭打背部9下和7下。 



刑罚已减轻

两名男子是在今年1月与班达亚齐斗鸡被捕,而这项刑罚已是被减轻的惩罚,因两人之前已被警方拘留1个月。 

检察官里万迪说:“他们被捕的同时,两只斗鸡和40万印尼盾(约133令吉)的赌金也被警方充公。” 

阿林在接受鞭刑后向法新社表示,他们住在亚齐,因此就必须服从当地法规。亚齐2001年起在印尼政府给予自治权后,开始实行回教刑法。

回教刑法规定,喝酒、赌博以及同性性行为等都处以鞭刑。过去,有关刑罚只限实施于回教徒。



然而在2015年亚齐修改法律后,触犯回刑法的非回教徒可选择在国家法律或回刑法底下受刑。若阿林和阿米尔选择在国家法律下受刑,他们就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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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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