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收贿销毁犯人尿液样本
警员不认罪下月过堂

被告被带离法庭时,低头躲避镜头。

(马六甲16日讯)一名警员涉嫌收贿,作为销毁一名毒品案犯人的尿液样本的酬劳,结果被反贪委员会控上庭,他否认有罪,案订于4月19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菲达乌,29岁,之前是甲中央县肃毒组警员。他是因涉嫌收取该犯人的母亲的1500令吉贿金,于今日面对3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去年9月20日晚上10时在武吉峇汝,通过电话向法蒂玛索取1500令吉现款,作为销毁其子涉及毒品案的尿液证据。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22日,约下午5时15分,致电法蒂玛答应收取1500令吉贿赂金,作为销毁其子的尿液证据。

第三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22日下午6时30分,在甲中央县警局,收取1500令吉贿赂金。

上述3控状中,被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赂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王清贤,他在庭上建议3项控状共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官纳西尔最后决定让被告以3项控状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被告代表律师是哈斯琳达。

反应

 

要闻

勾结2同伙搜刮26万财物 5黑警抢中国商人落网

(吉隆坡9日讯)中国商人报案指遭自称为警员的匪徒抢走26万令吉财物,警方查案后已逮捕涉案的7名嫌犯,其中5人为警员。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指出,另外2名涉案嫌犯是1名前警员及1名公众,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95(结伙抢劫)及170(冒充公务员)条文调查此案。

“落网的7名嫌犯年龄介于28岁至41岁,5人是警员、一人是前警员,另一人则是普通公众。”

鲁斯迪今日发文告说,一名中国商人于日前向警方投报,指自己遭自称是警察的匪徒抢走一只手表和一笔现金,总损失额达26万令吉。

“警方展开调查后,先于前晚11时50分逮捕3名男子归案,然后再根据落网嫌犯的引导逮捕另外4名男子。”

他说,在7名嫌犯中,5人被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1日,另外2人则是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2日。

他强调,警方一定会秉公处理,严惩犯罪警察,绝对不会姑息养奸,或包庇任何人。

对此,“鲁斯迪也促请公众切勿对本案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