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被控贪污案
暂缓审讯

(槟城20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贪污案,本月27日没审讯了!

槟城高庭今日宣布,暂缓林冠英被控贪污案的审讯,因要等待上诉庭裁决有关案件的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6条文,是否违反联邦宪法。



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表示,辩方律师也暂时无须提呈文件与答辩书,直到上诉庭作出判决。

她说,依照程序,该案件需交至联邦法院,等候上诉庭作出决定,因此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原定下周一(27日)开审的日期,也必须取消。惟,辩方需要在4月25日出庭,向法庭汇报案件进展。

而此案主控官马斯里副检察司促请上诉庭尽快审结此案,让案件得以顺利进行审讯。

limguaneng0108_600x315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

新闻背景

槟州首长林冠英是于2016年6月30日被控涉嫌向商人彭丽君低价购屋,而面对2项指控,即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23条文,及刑事法典165条文。



首罪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5倍贿赂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次罪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由于不满控方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2条文,在案件未开审前被要求提呈答辩书同,林冠英就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上庭挑战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2条文是否违宪,但在3月7日被高庭判决挑战失败。因此,哥宾星再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反应

 

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