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敦马:希盟一旦入主布城
将向瑞士领回1MDB资金

(关丹28日讯)前首相兼希望联盟名誉主席敦马哈迪医生宣称,一旦入主布城,希望联盟将向瑞士政府领回遭瑞士充公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4亿令吉资金。

他说,有关资金原本就属于大马,我国有权领回。



他今日在此间出席一项活动时说:“届时,我们会带领新政府,向瑞士认领那笔款项。瑞士政府不会盗取那些钱,我们有权利认领瑞士、澳洲、新加坡和美国充公的款项。

“这是我们的钱。他们(瑞士)不会把款项退还给现在的政权,但我们一旦组成新政府,对方就会退款。”

昨日,本地网媒“当今大马”节录了瑞士苏黎世报章《Tages Anzeiger》的报道,指美国司法部于2015年揭发了1MDB的弊案,瑞士政府将把无人认领的涉案款项收归国库。

去年11月,我国超过100个非营利组织,包括净选盟2.0和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联署发出声明,要求瑞士政府把涉案的4.33亿令吉款项归还给“大马百姓”。

“1MDB如何还420亿?”



马哈迪怒斥财政部秘书长兼1MDB主席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指1MDB将在还清所有债务后结业一事。

他说,1MDB欠债累累,甚至已拖累我国财政部。

“他要如何偿还债务?那是420亿令吉的债务。让我们知道他要如何还债?把债务转往财政部去?现在连财务部都没钱了。”

依万指出,1MDB会透过承接政府大型计划来取得收入,以便摊还债务,这些计划包括东海岸铁路计划、捷运计划及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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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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