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第二财长:须向先进国学习
未拟数字交易税制

佐哈里(右二)与两位最佳纳税企业的代表言谈甚欢。左起星报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兼总执行长拿督斯里黄振威、大众银行董事经理兼总执行长丹斯里郑亚历及依万瑟里加;右为沙宾。

(赛城1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指出,由于针对数字领域交易的征税方式较为复杂,因此政府迄今尚未找到恰当的征税机制。

他说,从事数字领域服务的企业不只无需在本国设立实体店,当中还涉及国际法,因此整个情况比较复杂,先进国家也正在寻找对策。



他指出,大马因此申请成为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的附属会员,以向先进国学习向电子交易征税的方式。

“我们目前仍在学习的过程,同时等待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的机制。”

佐哈里今日出席内陆税收局举办的2018年税收日暨“税务与你”计划推介仪式后,针对媒体询问政府是否已做好准备向电子商务征税时,这么回应。出席者包括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沙宾沙米达、副总执行长(政策)拿督诺阿兹安、副总执行长(管理)拿督尼占赛里、副总执行长(税收行动)马末道勿、副总执行长(法规)阿都马纳及税收日筹委会主席罗兹娜。

表扬10企纳税最佳

配合税收日活动,税收局也特别表扬2017年在纳税方面表现最好的10家企业,其中包括大众银行、大东方人寿保险、明讯、布城控股、雀巢产品、永旺集团及大马西港。



稍早前,佐哈里在致词时指出,由于经济模式改变,诸如“共享经济”开始普及,因此内陆税收局应确保本国的税收机制与时俱进及变得更有效率。

他指出,税收其实对国家整体发展极为重要,包括让政府具备资金推动国家建设及培育人才,进而让国内企业享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佐哈里同时促请税收局官员在追税时,应在公函中给予纳税人更多的解释,包括讲解是不是因为没有收据,或是有关支出不能被列为开销等。

瑞士充公1MDB 4亿资金  

佐哈里:应问调查单位

佐哈里今日针对瑞士政府充公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4亿令吉资金事件的提问指出,媒体应询问相关调查单位。

他强调,有关事件已有调查单位负责,因此他一向不回应他本身无法掌握实情的提问。

针对媒体追问如何看待印尼充公一艘疑与1MDB有关的游艇“平静号”的事件,佐哈里也不愿回答,仅表示有关游艇并不属于大马政府。

至于陪同出席记者会的财政部秘书长兼1MDB主席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仅以今天是税收日为由,全程不回答记者的追问。

税务一哥:今年采怀柔手法

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沙宾沙米达指出,该局今年将采取不同的审查方式,其中包括减少上门审查的工作,改成通过税款经收小组(CIA)的机制,加强与关税局及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合作。

“通过合作及数据匹配的方式,税收局将能侦查没有据实呈报税收的纳税人及企业。”

沙宾也强调,税收局不愿被人标签为令人感到害怕的政府单位,因此该局将通过“怀柔手法”,反映该局实属一个体恤纳税人的机构。

“我们将推广税务方面的教育工作,包括采取蓝海策略的方式,与政府相关机构、非政府组织及高等教育学院等组织合作,向各界传达税务方面的资讯。”

沙宾补充,该局配合税收日的推介,也特别推介了数项提高民众纳税意识及简化纳税工作的机制,其中包括“税务与你”(Hasil 4U)及各种电子服务。

今年1347亿税收可达标

他说,截至今年2月27日,该局共取得218亿令吉税收,比去年同期增加23.79%,因此有信心在今年实现征收1347亿1300万令吉的税收目标。

他指出,税收局在2017年共征收了1232亿3300万令吉的税收,同比增加8.15%或相等于90亿令吉。

“税收成果与国家经济增长的情况相符。”

沙宾解释,财政部今年设定的税收目标为1347亿1300万令吉,比去年的1269亿令吉目标增加6.1%。

“在今年经济增长预计将取得5%至5.5%的情况下,税收局有信心实现政府设定的目标。”

沙宾指出,除了经济增长外,该局成功达标的原因还包括具竞争力的领导、良好的工作文化、工作程序及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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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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