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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运逾200公斤冰毒
3男面对死刑审讯

苏文志(右起)、关贤诚及陈家林被控贩运201公斤冰毒。

(马六甲14日讯)3华裔男子涉嫌贩运约201公斤冰毒,被控贩毒死罪。

由于此案唯一刑罚是死刑,法庭不允许3人保释,案件定于4月23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出炉。



3名被告是苏文志(33岁,来自晋巷)、关贤诚(31岁,来自峇株安南)及陈家林(46岁,来自吉里望),面对两项控状。(人名译音)

首控状指3人在今年3月3日下午4时许,在爱极乐某花园住宅区的屋内厨房,被发现贩运62公斤543克冰毒。

次指控指3人在同一日期及地点的储藏室,被发现贩运138公斤778克冰毒,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被判,同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下,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推事莫哈末菲道勿斯不让3人保外,定上述日期过堂。



此案由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主控,3名被告代表律师是罗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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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合谋贩毒表罪不成立 3自雇人士当庭释放

(马六甲8日讯)高庭裁决,被控在3年前贩毒的3名男子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法官拉兹说,由于控方无法证明3名被告表罪成立,以及共谋贩毒的意图,因而宣判他们无罪获释。

3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7岁的阿都拉曼、44岁的法兹里,以及38岁的尤斯里阿旺。

“证词显示,首被告和次被告并非车主,他们也并非在这辆车内落网,白粉的包裹也没有发现他们的指纹。

“本席认为,尽管车辆属于第三被告所有,但控方证人的调查力度不足,这方面的调查缺陷对第三被告有所偏颇。”

3名被告皆是自雇人士,他们被控于2021年2月1日的下午1时55分,在武吉加地陆路交通局前的停车场,藏有并共谋贩运162.35克的冰毒。

他们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9(B)条文下治罪,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阿都拉曼的代表律师是蓝扎尼和哈雷斯,至于莫哈末法兹里的代表律师是阿斯马威,安德鲁路德斯则代表尤斯里。

本案一共传召6名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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