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公寓前征收泊车费
隆市金銮花园居民反对

居民和刘华才展示“不要”的手势,强烈反对隆市政厅征收停车费。

(吉隆坡24日讯)吉隆坡市政厅最近在怡保路金銮花园(Taman Mastiara)公寓挂上横幅,指当地泊车位将于3月起开始征收停车费,引起居民不满。

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兼峇都区民政党服务中心协调员拿督刘华才博士日前和居民协会理事会面,居民们纷纷表示对这项措施无所适从,觉得在自家公寓单位被征收停车费非常不合理。



刘华才发文告说,居民协会曾向隆市政厅投诉,得到的回应是该公寓单位是从第三楼开始,底楼至二楼则是属于商业单位,所以市政厅在商业区征收停车费是合理的。

“当局的举措令居民们感到困扰,岂不是每天回家都要给停车费吗?我已通知居民协会收集所有公寓单位持有人的签名,我将亲自提呈给市政厅相关部门以示不满,并要求收回成命。”

刘华才也强调,虽然上届大选无法赢得峇都选区,但民政党会竭尽所能通过各种管道,为峇都区人民服务,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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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泊车超时27秒即接罚单 车主吁“法外情”执法

(太平27日讯)泊车时间刚结束不到半分钟便发出罚单,车主呼吁太平市议会通过“法外情”的方式执法,至少给予泊车者数分钟缓冲时间,以增加泊车时间或把车驾走。

太平市民徐先生本月24日上午约9时30分,到太平综合公市小贩中心用早餐,他将轿车停泊在附近的停车场后,便通过手机应用程式缴付30仙,即半小时泊车费。

他说,当天是周六,小贩中心顾客较多,但他也在约半个小时内用完早餐后,步行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岂知在走出小贩中心时,便见到执法人员已在轿车处,并开出罚单。

他也说,本身缴付泊车费的时间是上午9时30分29秒,而执法人员在10时56秒,即逾时27秒便开出罚单,动作非常快,似乎是知悉其泊车时间即将结束,等着要开出罚单一般。

车主表示,他常到该小贩中心用餐,平时不到半小时便用完餐,只是周六顾客较多,等候时间也长一些,但也只是迟了27秒,执法人员便迫不急待的开出罚单。

他表示,站在执法的角度而言,只要是泊车时间结束后便可开出罚单,这并没有错,但希望执法人员能有一些“法外情”,最好是给予泊车者数分钟,让他们可以延长泊车时间,或前来将车开走。

他强调,并非是要省30仙便投诉,只是觉得这种执法有点不近人情及没有弹性,也令人感觉到执法人员似乎是一心一意要开出罚单予车主。

他表示,本身会缴付罚单,并希望太平市议会及市议员,可指示执法人员酌情处理类似事件,而非泊车时间一到便发出罚单。

根据太平市议会的条例,接获泊车罚单者若在14天内缴付,罚款是15令吉,若超过14天罚款则是3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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