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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君万:不只商贩须守法
甲霸市应提供可分解塑料袋

赖君万(中)将州议会有关塑料袋答案文件交予霸级市场货仓经理西玛纳登(右二),左起为傅秋霞与刘志良。

(马六甲8日讯)霸级市场必须提供可分解塑料袋或牛皮纸袋予购物的消费人,而不是只有商贩遵照当局的法令,因此政府必须一视同仁对付未提供类似塑料袋的霸级市场。

如果霸级市场拒绝提供可分解塑料袋或纸袋,已抵触地方政府法令商业执照条文,可被罚款250令吉。惟民主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区州议员赖君万则提议将罚款额提高至25万令吉,以严惩触犯者。



他今日巡视永旺霸级市场时,这样指出。

为证实消费人的投诉,该党州副宣传主任傅秋霞以消费人身分购物,由赖君万与州财政刘志良在旁观察,结果该霸市未提供塑料袋或纸袋。

赖君万在上一次的州议会会议中提出有关塑料袋的书面问题,州政府给予回答,赖氏今日将有关答案文件交予该霸级市场货仓经理西玛纳登,以让该霸市了解政府的法令及规定。

行动党职要在霸级市场扮顾客购物,结果证实未提供塑料袋或纸袋。右起刘志良、赖君万及傅秋霞。

若自带塑料袋消费人应获20仙回扣

赖君万说,政府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使用可分解塑料袋及牛皮纸条例,以取代原有使用难分解的塑料袋,这是一项良好的环保行动,可是他接获消费人的投诉,指霸级市场并无提供此类塑料袋,消费人须自带环保袋或塑料袋。



“可是依据政府的规定,霸级市场必须提供类似塑料袋或纸袋,如果不提供的话,则属触犯有关条例,应受到处罚。”  

他说,政府在此之前,已发出通知书予各霸级与超级市场等,规定弃用之前的塑料袋服用品,改以提供可分解的塑料袋及牛皮纸袋,可是一些霸级市场或超级市场则不当一回事,只有商贩遵照行事。

他反问,商贩遵从使用及提供类似塑料袋予消费人,无形中利润已减少,然而未遵照的霸级市场却未受到对付,是否是双重标准,他将继续追究此事。

“条例实行之前,无携带塑料袋或纸袋的消费人,若需要塑料袋需付给20仙,如今霸级市场不提供,应将20仙的回扣予自带塑料袋的消费人,当作回馈,此事也曾在在州议会会议讨论过。”

他会致函给首席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伦,要求政府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消费人,或由政府提供此类塑料袋给消费人。

“其实在其他先进国家,早已提供塑料袋予消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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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海鲜档摆卖田鸡肉 NSK霸市公开道歉

(吉隆坡29日讯)“青蛙肉”(田鸡肉)在海鲜档位摆卖引来不满,NSK霸级超市对此发函公开道歉。

有关事件发生在NSK位于士拉央的霸级超市。

事发后,该公司昨天迅速发表声明,表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确认后也立即采取行动,并承诺将避免事件重演。

“我们对10月24日发生的事件深表歉意,在了解此事的严重性后,已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并向涉事员工发出警告。”

文告写道:“NSK再次深表歉意,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错误。”

据悉,网民在社交媒体疯传揭露,士拉央一家超市出现“青蛙肉”与海鲜摆放同一陈列档位销售,引来网民议论纷纷。

@MalaysianFoods在X(前称Twitter)上推文表示,该超市公开出售“青蛙肉”。

“这起事件发生在士拉央的NSK霸级超市,非清真食品与清真食品混合摆放,到该家超市购买时要小心,不要错误买了看起来像鸡或鹌鹑的‘青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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