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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跨国包裹接收赃款案
大马青年监6年

(新加坡13日讯)大马23岁青年涉DHL跨国包裹骗案,替犯罪集团接收赃款,并与同谋分别从两个银行户头提出超过15万元(约47万令吉)的金额,昨天被判入狱6年。

23岁的被告黄伦祥面对16项洗黑钱控状,控方以其中五项加以提控。



被告与另外三名同样来自马来西亚的同谋,涉及一起跨国冒充国际物流公司敦豪(DHL)的包裹诈骗案。

诈骗集团的干案手法相似,受害人会先收到诈骗电话的指使,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或网上银行的一次性密码,使欺诈者能擅自进行电子转账交易,把受害人的存款汇到另一个户头。

根据案情,被告于2015年,经由朋友介绍,在新山认识其中一名同谋邓伟梁(25岁)。

两人相识一段时间后,邓伟梁在2016年7月初,询问被告是否能使用他在狮城的银行户头,来进行现金转账,被告没有过问金额来源,便答应这么做。

7受害人上当



调查显示,共有7名受害人在此案中上当,被告接收他们一共为11万4000多元(约36万令吉)的赃款。

被告也在去年7月11日来新,从赃款中提取3万4400元(约10万8000令吉),并回到马来西亚将这笔钱交给邓伟梁,其余的赃款过后被冻结在户头里。

另一名同谋许胜发(21岁)也面对13项控状,他去年11月已被判入狱5年。

被告在去年7月14日,与许胜发和第三名同谋池嘉勇(22岁)再次到新,意图从许胜发的银行户头提出赃款。

当时被告用手机与邓伟梁联系,依照对方的要求,载送许胜发到不同的银行分行,指示许胜发取出赃款。

许胜发一天内成功取出12万1900元(约38万5000令吉),加上被告所提出的现金,共为15万6300元(约49万3900令吉)的赃款。(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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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1新元兑4令吉”骗友人数千元 狮城女清洁工判囚1年余

(新加坡1日讯)新加坡一名女清洁工以帮忙找房子、换马币等为由,从同事和朋友骗取钱财。

《联合早报》报道,67岁被告何翠萍诈欺超过1.9万新元(下同,约6.63万令吉),被判入狱14个月。何共面对4项诈欺罪,她承认当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2022年4月至5月间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同年4月某天听闻一名男同事要搬离哥哥住家,因此急需租房。

被告主动提出协助同事找房,并在不久后声称找到了,称同事可在6月22日搬进该单位,还宣称会协助对方装修和布置租屋处。

4月8日至18日期间,被告曾6次向受害同事收取一共1.37万元。被告指这些钱是要用于帮同事购买风扇、冷气机、电视机、洗衣机和装修费用等,但实际上她是拿这些钱来赌博。

受害同事在6月22日那天却未能搬入,这时被告却以“疫情”为借口,称租屋程序因此延误。同事之后报警,被告于2023年8月4日被捕,她至今都未向同事作出任何赔偿。

此外,被告也在2023年11月8日欺骗一名女友人。受害者在事发约1个月前告诉被告她要去马来西亚,被告随即声称“有位朋友在银行工作”,能以1新元兑4令吉的汇率帮友人换钱。

受害者信以为真,事发当天汇了4000新元给被告,请被告帮她兑换成令吉。被告承诺会在6天后(11月14日)将令吉交给友人。

然而,被告并没有这样做,还不断更改交钱的日期,最终在12月10日才将8000令吉交给受害者。对方于12月29日报警揭发被告的恶行。

案情也揭露,受害者实际上前后共给了被告9500新元,请她帮忙兑换令吉,但被告只给了1.6万令吉,余款至今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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