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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就劳勿斯或延长任期
“首席法官超龄违宪”

劳勿斯今年4月刚受委联邦法院首席法官。

(吉隆坡3日讯)今年年满66岁的新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劳勿斯将被延长任期?大马律师公会强调,宪法阐明联邦法院法官任期只能到66岁又6个月,若超越有关年限,则属于违宪。

劳勿斯今年4月刚受委联邦法院首席法官,而实际上在1951年2月出生的劳勿斯今年2月也已经年届66岁,而日前也传出其任期或将会被延长。



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吉斯发文告说,联邦宪法第121条文至131A条文都阐明,首席法官在内的联邦法院成员,年龄不能超过66岁又6个月,而1965年至今都没有联邦法院首席法官破例。

他强调,身为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劳勿斯的委任应该是没有存在疑点的,而延长劳勿斯的任期则会让人感觉,目前没有适当的人选来担当大任。

不可被委任为附加法官

他也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鉴于联邦法院“附加法官”的职位是国家元首听取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建议后委任,因此首席法官不可被委任为附加法官。

“附加的字眼显示必须是一名目前并非联邦法院成员的法官,而且现有联邦法院法官(首席法官在内)都不可以受委附加法官。”



他也说,根据122(1)条文,联邦法院必须包含首席法官、上诉庭主席、高庭首席法官等11名法官,除非元首有其他指示,而附加法官也是通过1A条文来委任,而这也清楚区分“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及“附加法官”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不能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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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律师:间接质疑元首赦免权

(八打灵再也6日讯)一名律师认为,大马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与减少罚款的决定,是间接质疑国家元首赦免的权力。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山瑟星将该司法审核申请形容为“不明智”之举,因为尽管国家元首需遵循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赦免权是在国家元首手上,而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山瑟星在脸书发文说:“因此,若你不满意纳吉获特赦(刑期减半),意即你也不满意国家元首行使赦免权。”

他说,司法审核缺乏律师的参与,尽管有238名律师支持该申请,只有一名律师反对,但却有2万2146名律师,连投票都懒得去。

在Amir & Rajpal Ghai律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向高庭提交的申请中,代表大马半岛数万名执业律师的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寻求声明特赦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是违法、违宪且无效。

该公会也要求对特赦委员会发出庭令,以撤销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的决定。

特赦委员会于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律师公会寻求永久禁令
限制纳吉特赦申请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永久禁令,限制纳吉或其代理人向特赦委员会提交任何赦免或缓刑的申请,直至其所有刑事指控都已完结。

对此,山瑟星也抨击该禁令申请,与赦免程序有关的事项,是不可被审理的。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不是让他们被定罪或判刑。

“大马律师公会所作出的事已违背律师的利益。”

他也质问大马律师公会为何要“履行总检察长的职责”,而总检察长也是赦免委员会成员。

“既然连总检察长都可赦免纳吉(减刑),为何律师公会要如此焦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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