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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外籍商家执照指南
隆市控制外劳商贩泛滥

吉隆坡市政厅拟定外籍商家执照申请指南,以控制外劳商家泛滥的问题。(档案照)

(吉隆坡3日讯)吉隆坡市政厅拟定外籍商家或公司营业执照申请指南,以鼓励合法外籍人士或公司在吉隆坡经商的同时,能控制外劳商家泛滥的问题。

根据指南,符合营业成本超过100万令吉及营业地点不位于外籍商家聚集区的公司,同时只设立商业办公室或提供国际或独家品牌的产品或服务(全马首个)条件的公司,当局将不会阻止(Tiada Halangan)发出商业执照。



吉隆坡市政厅公关策划组主任卡立发文告指出,有关指南的规定也符合鼓励及监管投资机构的要求,包括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TI)、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KPDNKK)、大马投资发展局(MIDA)及投资吉隆坡公司等。

“因此申请人或公司,也必须获得上述机构的认可与准证。”

他指出,市政厅并不是阻止合法外籍人士或公司在隆市进行商贸活动,惟外劳商家泛滥,他们涉足杂货及小商店经营,当局有必要采取控制措施。

“有鉴于此,随指南出炉,市政厅将会重新检查已提呈予该厅的所有商业执照申请,并且坚定所进行的商业类型,再作定夺。”

他也说,所有欲申请商业执照,以进行商贸活动的外籍人士或公司,在申请时也必须提呈两份文件,包括(一)公司注册委员会(SSM)的24表格副本(Borang 24),以展示公司申请人的资本,鉴定公司拥有人的国籍;(二)员工登记表格,以展示每名受薪员工拥有准证,同时本地员工必须超过全体员工的50%。



吉隆坡市政厅将不考虑发出商业执照予经营以下生意的外籍人士或公司:

1)小贩

2)超级市场、迷你市场(少于3000mps)

3)杂货店

4)24小时便利店

5)油站

6)湿巴刹

7)五角基或销售摊位(Kiosk)

8)布料、服饰、鞋子、包包(除了国际品牌或独家产品)

9)嘛嘛档、餐馆、酒廊、咖啡厅(除了国际品牌或独家产品)

10)首饰店

11)草药产品

12)工作坊(汽车、摩托车、玻璃或铜制品等,除了国际品牌或独家产品)

13)电脑及电子器材店

14)家私店

15)理发店

16)华人传统医药店

17)网咖

18)通讯预付服务及零件店

19)洗衣店

20)水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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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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