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标榜“高级陪游”1小时千五起跳
洋妞狮城卖淫网站推销性服务

两名金发俄罗斯陪游女在酒店落网,被搜出6台手机以及一些避孕套。(警方提供)

(新加坡5日讯)标榜“高级陪游”一小时叫价500元(约1544令吉)起跳,警方一网打尽4名俄罗斯与乌兹别克陪游女,当中两名金发女昨赴高档酒店准备进行一场4P交易,结果因涉非法卖淫双双落网。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狮城警方发布文告表示,刑事侦查局昨天在莱佛士林荫道、丹戎加东路和经禧路一带同时展开突击行动,逮捕3名俄罗斯女郎和1名乌兹别克(Uzbekistan)女郎,年龄介于26岁至39岁。



卖淫女郎都是金发碧眼

初步调查显示,她们通过至少10个各不同的卖淫网站推销性服务,声称提供的是高级陪游服务,每小时开价500元起跳。

记者现场目击其中两名女嫌犯被押回住处助查,有别于一般的卖淫女郎,她们都是金发碧眼的洋妞。

据悉,她们昨晚应两名男客户之邀,到市区一家酒店赴约,但警方接获情报到场,将涉嫌非法卖淫活动的两人上铐带走。

警方逮捕两名洋女,两人手上还拿着名牌包。(图:新加坡《新明日报》)

公开列出多项性服务



虽然网上广告堪称提供的是“高级陪游服务”,却公开列出陪游女所提供的多项性服务,当中就包括两女一男的3P性交易,因此相信两人同时接下两名客户,或是要提供4P服务。

广告以第一人称自我介绍为“非常特别的金发俄罗斯女”,并称自己是“高级陪游”和“现代奢华版妓女”。

广告注明客户可以将她外招到高级住宅、私人别墅或酒店服务,还在其中一个广告当中点名市区一家高档酒店。

疑涉跨国集团

“高级陪游”疑涉及跨国集团,生意远至杜拜,相信是首脑的39岁俄罗斯女郎明天被控。

据了解,虽然多则广告都出现同一个名字,并以第一人称自我介绍,但根据一个设立自2014年6月的推特及衔接网站,其实有跨国集团在背后管理。

这些“高级陪游”的业务不仅限于狮城,还多次在推特上公告说会到杜拜,一般相信涉及的操纵者是卖淫集团。

警方也搜出一组性爱光碟。(图:新加坡《新明日报》)

持工作准证狮城卖淫

警方文告指出,4名嫌犯涉嫌申请工作准证,在新加坡进行卖淫活动,其中一名39岁嫌犯涉嫌靠她人卖淫收入为生,明天将在妇女宪章下被控。她相信是集团首脑,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以及罚款1万元(约3万令吉)。

天使脸孔丰满胸部

“高级陪游”在广告中形容自己拥有“天使脸孔、好莱坞版的笑容、凹凸有致的古铜色身材、性感长腿、丰满胸部”。

记者根据手机号码上网查询发现,发现多个陪游网站都出现以同一个名字、电话和电邮为联络方式的广告。

广告还这么写道:“带着我出席展览、奢华活动、商业场合或浪漫晚餐绝不让你丢脸。”

带6台手机赴约

两金发女带6台手机赴约,落网时被搜出多个避孕套,公寓单位也搜出性爱光碟。

文告指出,警方起获13台手机、4台笔记型电脑、一台平板电脑、避孕套和相关文件。

据观察,警方将两名陪游女郎押回公寓调查大约45分钟,也带走一组性爱光碟调查。

提爱马仕柏金名牌包

两洋女身材壮硕,手提名牌包,被押回公寓住处,全程低头以长发遮脸不被拍。

两名女郎昨晚被捕之后在在10时45分左右被押回加东一带的公寓住处,其中一名女郎身材高挑,脚踩平底凉鞋仍可见高达1.7米,另一名女郎则身穿全黑连身短裙,脚踩细高跟,铐在身后的双手提着一个爱马仕柏金(Hermes Birkin)名牌包。

躲避现场媒体镜头

她们被押上楼时全程低着头,长发垂下遮住了脸,躲避着现场媒体的镜头。

警方在公寓单位调查大约45分钟,原本身穿连身裙的女郎换成了黑衣搭配牛仔裤,脚下的高跟鞋也换成了平底鞋,等候电梯时一度激动地扭转身体,面向墙壁躲避着镜头。

女郎晚上出门称去“快活”

公寓保安指,女郎总在晚上出门,声称是去“快活”。

义务担任保安的公寓居民吕先生(67岁,商人)指出,高挑女郎租住公寓一间一房式单位已有两年,估计月租2000元(约6176令吉),不过另一名女郎,他只见过两次面。

通常会在下班后帮忙看守公寓入口的他留意到,女郎总在晚间搭德士出门,每次都会化妆、喷香水。

“我问过她为什么都在晚上出门,她跟我说是去‘快活’(happy)。但我发现,她们每次都会在半个小时至一两小时内回来。”

也是担任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的吕先生指出,没有见过她们带陌生人回来,因为他说过公寓不准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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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卖淫合法化的争议/丁云

 我国一位马来男演员在网络发文提议,让马来西亚的卖淫妓院合法化!

何以他会如此倡议呢?

他说,“我国有350万的男性外劳,为免他们性欲旺盛,可能强奸女性,因此建议合法化卖淫行业,让他们得以有宣泄的管道,一来减少执法员的疲于奔命,二来也保护了女性的安全。”

网上的反应,竟然有超过60%的网友赞同他的倡议。

当然,反对者也把他骂翻!指他的言论有歧视外劳之嫌,为什么就他们才会“性欲旺盛”?那么那些变态的强奸犯,都是向自己年幼的亲属下手,又怎么说?再有,网民指他口口声声保护女性的安全,但鼓励把卖淫合法化,岂不是把“女性”物化,鼓励更多人在合法的名义下成为“性工作者”?

于是,有位博主上载了视频,斩钉截铁说:“我国卖淫合法化绝无可能。”

观点正确,但他举例说新加坡的娼妓行业合法化,却有很多谬误之处。他说,其实新加坡虽然划定芽笼为“合法卖淫区”,却不是让妓院合法,也没有合法的店注册为妓院,而是警方默许此处为可合法卖淫的活动与场所。

情况是否如他所说的呢?当然不是,你可以谷歌一下,答案就一目了然。

芽笼唯一合法红灯区

根据现有资料,新加坡政府规范了风俗行业,将芽笼确定为该国唯一合法的红灯区。从2巷到30巷(双数),都可以找到买春处。在这里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越南、泰国等国家,年龄大多在21-30岁之间。新加坡对在芽笼工作的性工作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她们必须两周接受一次体检,查无性病以及爱滋病,达标后领取“健康证”才能继续上班。妓女还要领取工作证,有效期只有两年,到期后必须返回自己的国家,她们不允许和新加坡当地人结婚,再次来到新加坡时,也不能以同样的身分工作。当然,政府还有个规定,就是回教徒不得从事卖淫行业。

这算不算合法化?争议难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算是让“性服务业”的一种“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例子。在新加坡,嫖妓是犯法的,除非你光顾的是向该国政府注册(芽笼)的,并且由政府检控,以及作定期检验的性工作者!然而,违法的事还是常有发生,性病、爱滋病传染也没有绝迹,因此,才需要定期扫荡,检查混迹其中的“无牌者”、“打游击的流莺”,或者在背后的中介与皮条客,还有高利贷业者和帮会分子。

因而,全球目前只有区区德国、荷兰这两个国家真正立法,赋予性工作者合法执业,并保障她们的社会安全福利。

马来西亚呢?一些伊斯兰党掌权的州属,连按摩院的执照也中止发出,连女性运动员的衣着也要管制,怎么可能允许妓院和卖淫合法化呢?

总之,在一些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虽然没有将娼妓行业合法化,但却有立法保护性工作者的种种措施与条例,其中包括“防止性剥削法”、性工作者社会福利法、童幼保护法等等。

性工作者也算是弱势群体吧?女性很容易成为“人口贩卖”的对象,未成年的女童,也可能成为“恋童辟”的受害者。再加上潜在的毒瘾、暴力,任何一条保护性工作者的法令,都是避免她们被伤害的保障啊!

希望马来西亚设立这些法令,总好过去呼吁什么“娼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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