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罚单字眼存技术性错误
前州议员违例停车无罪

拉文(左)与代表律师峇日星握手庆挑战成功。

(槟城18日讯)槟岛市政厅罚单上的字眼有技术性错误,违例停车者在法庭挑战成功,获判无罪。

法庭今日做出可能会影响市政厅所有交通罚单的判决,公正党峇都乌蛮区前州议员拉文3年前被指将车子停放在停车格子外而遭槟岛市政厅传控上庭案,市政厅所发出的罚单出现技术性错误,无法证明答辩人就是触犯条例者,因此拉文无需上庭答辩,获无罪释放。



没指出所触犯条例

推事莫哈末阿敏根据2014年槟岛市政厅的陆路交通条例(停车格)第5(1)条文,严禁交通工具的车主或司机把交通工具停放在市政厅所准备的停车格以外的地方,然而,市政厅发出的罚单却只志明车主违规。

他说,市政厅所发出的罚单存有许多技术上的问题,除了罚单只志明车主违规之外,执法员也没向违例者讲明所触犯的条例。

拉文代表律师拿督峇日星说,此案已在槟城成为先例,显示槟岛市政厅的交通罚单存有法律上的技术性错误问题。

他指出,接到市政厅交通罚单的民众,也可以上庭挑战。



拉文则表示,此次挑战市政厅的罚单与政治无关,而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拉文被指于2014年3月11日上午10时38分,将一辆车牌PBU3827的车子停放在槟岛乔治市法庭附近的敦赛雪峇拉巴路的槟岛市政厅停车格外,因而触犯2014年市政厅陆路交通条例(停车格)第5(1)条文,并将在同一条例第50条文下被定罪。

拉文同时面对另一同样的控状,将于7月18日在交通庭审讯。

另一方面,针对此判决,槟岛市政厅秘书尤端祥以及市政厅执法与公共教育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阿末阿兹利查在受询时,都拒绝回应。

槟市厅:不意味罚单无效

槟岛市政厅强调,虽然一名违例停车而被控的车主今日获推事庭释放,但这并不意味市政厅的罚单无效。

市政厅今日傍晚在文告中指出,社交媒体指随着推事庭作出上述判决后,意味着市政厅无权发出罚单,这是完全不正确的。

文告指出,推事庭是因罚单上出现技术错误才释放有关违例的车主。虽然如此,这起案件不影响市政厅对其他违例停放车辆所发出的罚单,因为各个案例的情况不同。

文告也指出,市政厅将针对推事庭今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槟岛市政厅将会继续对所有违反2014年槟岛市政厅的陆路交通条例(停车格)第5(1)条文,违例停放车子的车主发出罚单,而拒绝缴付罚单者将会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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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我们的KPI是减少车祸” 陆兆福:没向JPJ制定罚单KPI

(吉隆坡2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否认该部已为陆路交通局制定关键绩效指标(KPI),要求在开斋节期间向道路使用者发出1万3000张罚单。

他说,这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消息是不属实的。

“我们的KPI是减少车祸,交通部没向交通局制定罚单多寡的KPI,那是假的。”

他说,交通局肯定会在开斋节期间展开执法,并采取行动以确保各造遵守法律。

“如果你违例,你将被罚款。”

他今早走访南湖镇综合车站(TBS)后,在记者会上提醒公众对有关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讯息保持警惕。

据在WhatsApp疯传的讯息称,交通局将在开斋节展开执法行动期间,向更多道路使用者发出罚单。

消息指该局的关键绩效指标是在本月1日至20日期间,发出1万3000张罚单,并在同一时期充公1500辆车。

此外,他说,鹅麦综合交通终站预计在今年6月开始运作,他将在开斋节后参观该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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