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强奸后私处挖出精液
色魔被判监17年打鞭24下

被告涉嫌把受害人拖了14米,在麦里芝蓄水池的树林强奸她。

(新加坡19日讯)麦里芝恐怖色魔强奸单身运动女子罪成,被判坐牢17年和打鞭24下,庭上进一步揭露他蹂躏女子的恐怖行为,还包括强奸后用手指暴力从女郎私处挖出精液,因为“不要她怀孕”。

《联合晚报》报道,麦里芝蓄水池的罗尼走道一带,于2015年2月8日下午1时45分至3时37分之间,发生一起强奸案,24岁孟加拉籍建筑客工帕曼尼克,被指拦截一名到那里运动的39岁中国籍女子,开口“索性”不果,于是拔刀强掳女子进树林。



他不顾女子苦苦哀求,两次强奸后还不满足,再逼女子为他口交,折腾女子近两小时。

今早被判罪名成立

案件经4天审讯,客工今早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在控方陈词及被告简短求情后,当庭判他坐牢17年和打鞭24下。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被告的辩护极为荒谬,受害人出庭指证后,被告在答辩时还称他已把受害人“吓死了”,法官对此表示:“如果真如他所说,那这次的审讯可是前所未有的‘超自然审讯’,但我没看到什么超自然现象,我所看到的是一个饱受惊吓的受害女子。”

控方针对刑罚陈词时也措辞严厉表示,被告色胆包天,公然在大白天带刀子外出,在一个被认为安全的公众场所寻找和等候受害人出现,然后架刀在她脖子上,捂住她的嘴巴和鼻子,造成她昏倒后强掳她进丛林,两次强奸蹂躏她后还强逼她口交。



造成受害人无比痛楚

过程中,他完全罔顾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暴力对她,在强逼她口交时,强硬开她的嘴巴,受害人在他射精进嘴后恶心和痛楚不堪,当场呕吐。

另外,被告在强奸得逞后,甚至残忍用手指企图从受害人私处挖出精液,称“不要她怀孕”,但已造成受害人无比痛楚,更何况他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导致受害人感染性病。

掏钱叫女子做事后避孕

被告涉嫌在树林里强奸女子后,竟掏出50元给女子,叫她做事后避孕措施。

法官昨午判被告表罪成立,被告原本对保持沉默或上证人栏答辩举棋不定,但他最终选择上证人栏供证。

被告坚称,案发下午,他是去了麦里芝蓄水池公园,但他并没有带刀,也没有“动过”或强奸受害人。

他通过通译员反复强调:“我只是发出一些声音,想吓唬她,结果就吓死她了。”

但控方指被告供词前后不一致,他在录口供时已承认,他隔着一段距离看到受害人后,就被对方吸引,上前要求性交被拒绝,他于是掏出刀子威胁受害人,并且强奸她。

控方表示,被告落网后告诉医生,自己曾与受害人交往,不过,两人的手机里根本没有彼此的联络号码。

控方也指出,受害人告诉警方,被告强奸她后没马上离开,而是掏出50元,叫她去买药避孕。但被告否认有这一回事。

指认被告时受害人一脸惊慌

当被要求在庭上指认被告时,受害人一脸惊慌问:“我可以不要这么做?”

控方昨午在做结案陈词时指出,受害人在审讯第一天上庭供证,她具体地描述了案发过程,供词非常可信。

控方表示,可看出当时受害人仍是出于惊吓的状态中,身子颤抖,一度在供证时崩溃流泪。

当被问到是否认得坐在被告栏里的被告时,受害人惊慌地问:“我可以不要这么做?”

控方指出,时至今日,受害人仍对被告感到害怕,时常做恶梦,梦见被告在追杀她。

相关新闻:

女郎被强行拖进树林强奸 事后求助男友“我差点被杀”

反应

 

要闻

遭强奸8年生2子 少女报警揭父亲兽行

(芙蓉5日讯)20岁女子8年来遭到狼父强奸,并诞下2名孩子,她近日终于向警方报案揭发狼父兽行。

波德申警区主任艾迪山指出,警方于本月1日晚上约11时接获一名女子投报,指她自12岁开始便惨遭亲父性侵,并诞下孩子。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事件是于2016年开始发生,女子当时仅12岁,而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发生,女子遭父亲性侵的事件全都是在事主位于波德申甘榜朱湖的屋子内发生。

他说,受害人表示曾把自己的遭遇告诉母亲,惟其母亲却不予理会,令她生下了两2名孩子;其中一名孩子在诞生不久后就夭折,另一名现今已经3岁。

艾迪山说,警方是于5月3日上午约11时40 分,逮捕事主约40岁的父母,根据警方记录,两名嫌犯都拥有毒品犯罪前科。

他补充,芙蓉法庭已批延扣2名嫌犯5天,即由本月4日至8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B条文调查此宗乱伦案,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至少6年及不超过20年,并会施予鞭笞。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